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11:47:29 260 人看过

一、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一、对内转让时,没有什么限制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二、对外转让时,有一定的转让限制或条件。

具体的是:

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

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有什么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一、对内转让时,没有什么限制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二、对外转让时,有一定的转让限制或条件。

具体的是: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

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什么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一、对内转让时,没有什么限制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二、对外转让时,有一定的转让限制或条件。

具体的是:

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

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

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转让的合法性如何?法律规定分析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股权质押是指什么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所需的材料有: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3、出质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4、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6、股权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
    2023-07-06
    349人看过
  • 公司法转让股份的规定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
    一、一般限制(一)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二)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二、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一)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三)公司收购
    2023-03-16
    483人看过
  • 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股东限制股权转让的权限啊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限制的规定: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3-08-10
    34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股权,投资者,变更,企业,外商投资,外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其全部股权,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023-06-09
    160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如何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如何的,有哪些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2024-01-05
    67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规定
    该段内容介绍了《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包括股东应在哪些场所进行股份转让以及记名股和非记名股的转让规则。同时指出,发起人的股票和法人持有的股票必须是记名股票,其他自然人持有的股票股份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发行记名股票,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最后强调了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如下:1.股东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场所进行股份转让;2.记名股与无记名股的转让规则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发起人股票和法人持有的股票必须是记名股票。对于其他自然人持有的股票,股份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发行记名股票,记名股票的转让可以通过股东背书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2023-09-10
    396人看过
  • 《公司法》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2023-06-09
    159人看过
  • 如何在章程中规定限制股权转让
    1、公司章程除部分强制规定外,都是股东自行进行约定(约定自由),限制股权转让部分可以自行进行约定。2、你可以约定股东转让股权不得转让给股东继承人、转让股权须经全体股东占比多少同意等等内容。3、再比如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股权转让的,需向其他股东发《股权转让征询函》。一、公司查不到股东股权转让计划怎么办公司股东找不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股权转让: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转让双方达成合意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二、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有:1、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3、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比例低于25%。《中华人民
    2023-04-02
    280人看过
  • 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是如何规定的
    一、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是如何规定的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如下:一是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有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局限性如下:一是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二是有可能使企业形成赖帐心理。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
    2024-01-22
    276人看过
  •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是如何缴纳税费的
    企业,转让,股权,投资,所得,资产一.自然人转让股权: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交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2.交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3.不征营业税。二.公司转让股权1.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交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3.不征营业税。关于企业转让股权涉税问题的法律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三、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21日国税发(2000)118号)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一)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
    2023-05-05
    473人看过
  • 法律是怎样规定股权转让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新,与旧法规定为“全体”相比较,新法的规定旨在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新增,明确了股东间的权利与义务)。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新增,明确了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解决方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新法关于“章程”的特别规定,旨在提升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
    2023-06-13
    74人看过
  • 著作权限制的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发表作品不在其列。使用他人作品的方式可以是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改编、翻译等多种形式的使用,但这种使用必须是以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目的,而不能用来出版、出租、出借和其他营业性的使用。不能超出个人范围扩展至第三人或者家庭其他成员或为盈利等目的使用均不是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一规定的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必须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说明某一问题;引用他人的作品应当说明作品出处和作者姓名;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引用比例不适当,很可能转化为抄袭,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2023-04-23
    50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
    瑕疵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股权瑕疵的情况下接受转让的,应当承担因转让造成的民事责任注册资本不足,受让人因接受瑕疵股权,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应该说,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学者认为,转让股东对公司有补足出资的责任,而转让股东没有补足出资的义务,并且拥有充分的股东权利,这更符合法理和逻辑。但一般认为,受让人既然同意接受瑕疵股权,就应当知道应当承担瑕疵股权产生的义务。(2)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足,转让人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尽管转让人不再是股东,公司成立时的法律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存在追索权,取决于转让合同的约定(4)股权转让合同一旦解除,因出资瑕疵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023-05-07
    233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转让空股
    法律如何规定短期股权的转让p>在授权资本制度下,不实收资本的短股权并不是一种不正常的公司法律现象。在实收资本制度下,法律上不应存在空股,但在实践中,因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导致的空股现象并不鲜见。由于空股的事实,空股股东的投资责任之争、空股股东股权行使之争、空股转让之争,就空股转让之争而言,也有各种各样的争议,除非转让人隐瞒空股事实,受让人受骗,否则不宜仅以空股为由判定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只要双方都知道空股存在的事实,受让方自愿承担空股出资的补足责任,就不会损害他人的利益,相反,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和维护性。按照惯例,空股转让人不能仅仅因为股权转让就免除出资责任。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承担出资责任。类似规定表明,空股不仅可以转让,而且有效的空股转让协议将导致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2023-05-07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限制对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是如何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2
      1、封闭性限制。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 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3、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于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4、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 如何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在公司的章程中约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对股权转让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19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法律规定的股份转让限制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2
      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 《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