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
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权,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一、无限连带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无限连带责任的特点如下:
1、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主要责任,即与债权人对应的债务人数量在两个以上;
2、无限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的民事责任;
3、无限连带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人必须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二、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
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三、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有什么不同
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是: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的这种债权称为连带债权,称为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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