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开林木种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15:18 464 人看过

为进一步规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公信力,近日,云南省林业厅出台了《云南省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细则》要求林业行政机关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告、新闻发布以及其他载体,依法、合理、有序地向社会公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等。

通过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既警示了违法行为,又约束了执法者,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促进了依法行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甘肃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精神,特编制本指南。一、主动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甘肃公安网上查阅,也可以到省政府门户网站查阅该目录。(一)公开范围1.省公安厅主要职能。2.省公安厅领导介绍。3.省公安厅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4.省公安厅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5.省公安厅工作动态及有关工作执行情况。6.省公安厅主要工作数据。7.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8.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二)公开形式省公安厅主要在甘肃公安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及有关新闻媒体或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三)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省公安厅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
    2023-05-29
    494人看过
  • 云南省严禁毒品的行政处罚条例[失效]
    发文单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89-8-26执行日期:1990-1-1失效日期:1991-5-27第一条为严禁种植、制造、贩卖、运输、吸食(含注射,下同)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吗啡、海洛因等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第三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种植、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以及吸食毒品的,依照本条例处罚。第四条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拘留。还可以实行劳动教养。第五条对查获的毒品、毒品原植物(含籽、壳、叶脂)、制毒化学物品、非法所得及有关器具依法没收。第六条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很小,情节显著轻微的,处警告或者十五
    2023-04-24
    167人看过
  • 云南省林权证查询
    一、云南省林权证查询林业局林政查查,或者打电话咨询。二、法律规定《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第七条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五)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第八条土地改革后至林权争议发生时,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参考依据:(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
    2023-05-30
    106人看过
  • 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广东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广东(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6项法定):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种类法定、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程序法定、处罚形式法定、处罚职权职责法定。2、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1、公开①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②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开原则。公开是指作出行政处罚的规定要公开,就是说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凡是要公民遵守的,就要事先公布,让人民了解,这是一条原则。其次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对违法当事人给予什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是什么要公开,重大的行政处罚要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依法举行听证会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应当公开举行,要对群众公开、对社会公开,
    2023-06-02
    231人看过
  • 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
    【法规标题】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颁布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8-11-19【失效时间】0:00:00【全文】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行政赔偿规定》已经1998年1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赔偿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行政赔偿的权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申请行政赔偿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接受行政赔偿申请并作出处理的机关是行政赔偿处理机关,当依法确认具有赔偿义务时,即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制机构以
    2023-04-24
    169人看过
  • 官方:对假冒伪劣、侵权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信息公开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意见》指出,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当主动、及时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为规范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一)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当主动、及时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06
    481人看过
  • 关于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公开的内容省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省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公开。省政府办公厅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省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1、省政府领导及分工2、省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3、省政府规章4、省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办公厅依法需公开的文件5、省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6、省政府重点工作7、省政府工作报告8、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9、省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10、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信息11、省政府应急管理12、省政府人事任免13、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信息可参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公开的方式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
    2023-06-03
    4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没收的苗木怎么样处理
    一、行政处罚没收的苗木怎么样处理《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处罚没收的苗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若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应当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二、不配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怎么样处理对于不配合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
    2024-01-30
    202人看过
  • 云南省行贿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023-04-01
    128人看过
  •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林木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第四条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当坚持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地的保护管理工作。未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管理的隶属关系。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业发展长远规划,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林地的保护和利用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林地的保护和利用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变更。第
    2023-04-24
    153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一、刑事案件信息查询1、有权查询案件信息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至六款规定)2、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抗诉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2)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案由、受案、立案、审结等依法可公开的信息。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1、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
    2023-02-13
    234人看过
  • 云南省____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云南省____委(办、厅、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云____政行复终通字[]第号云____委(办、厅、局)行复终通字[]第号___________(申请人):你(单位)不服__________(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______________(终止审查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终止该行政复议。特此通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专用印章抄送:___________(被申请人)
    2023-06-09
    205人看过
  • 云南省民政厅行政许可监督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被行政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规范对被行政许可人的监督检查行为,保障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厅行政许可办理机构承担具体业务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以本厅名义开展监督检查。第三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包括:(一)对下级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第四条:本厅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在进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第五条: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由作出该行政许可决定的民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由违法行
    2023-06-06
    357人看过
  • 云南省食品风险预警信息分析会召开
    日前,云南省食品加工环节风险预警信息专家分析会在昆明西南宾馆召开。来自全省各地、州、市的近70余位食品风险预警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2009年上半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预警分析报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等。会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蔡蒙就2009年上半年我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预警情况进行了简要的报告,报告说明了建立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强调了开展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希望与会的各位专家本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食品安全的宗旨,积极为我省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献计献策,从不同的角度提供各类信息,为防止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问题,逐步提高我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各与会专家就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实际存在的一些质量安全相关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讨论内容涉及乳制品、肉制
    2023-06-06
    36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云南省行政处罚: 滥伐林木罪怎么量刑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31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基本上关于云南省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望采纳。
    • 行政处罚中没收苗木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8
      行政处罚没收的苗木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行政处罚法》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
    • 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1
      省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省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公开。省政府办公厅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省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省政府领导及分工 2、省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省政府规章 4、省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办公厅依法需公开的文件。
    • XXX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遵守什么规则制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国发﹝2014﹞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行政处罚的哪些信息应当公开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4-01
      行政处罚中的以下信息应当公开: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2、如果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应当公开。如果行政处罚无效或者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