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1:33:47 93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要对被逮捕的嫌疑人进行讯问,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不变更逮捕的措施。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要对被逮捕的嫌疑人进行讯问,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不变更逮捕的措施。公安机关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向检察院提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是在掌握确凿的犯罪证据时才采取的,此时是需要注意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批捕期间能否根据什么条件变更强制措施?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在精神病治疗期间能否变更强制措施?精神病鉴定期间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其强制措施就能够予以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其主要特点有: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
    2023-07-06
    211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法律条款
    变更强制措施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其中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公安变更强制措施得领导签字吗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时,要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一般需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变更强制措施。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保证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公安机关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自发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之日起三日以内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第一百二十三条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应当经县级以
    2023-08-04
    364人看过
  • 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要求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强制措施不当的撤销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被告人的,应当立即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释放
    2023-06-23
    233人看过
  • 哪些人员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人员是哪些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以下四种情形后,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2023-06-14
    95人看过
  • 两次传讯不到案,变更强制措施
    一、二次传唤的后果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次传唤是正常的司法审理程序,犯罪嫌疑人第二次接受传唤的,如果仍然不按时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拘传,强制嫌疑人到案,一般是不会拘留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
    2023-03-11
    134人看过
  • 没有新的证据变更强制措施可行吗?
    可行。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即仅凭口供不能定案规则,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要求对被告人的供述必须有补强的证据才能据以定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一、审判阶段如何变更强制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审判阶段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的辩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裁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
    2023-06-25
    303人看过
  • 起诉后的强制措施怎么变更
    对刑事案件的被告提起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请求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6-13
    95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或者对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的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书,能申请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或者对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的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书,能申请复议。 复议申请期限:解除限制的时间限制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另外,《行政复议法》还明确规定了复议申请期限届满的效力,即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复议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适当延长复议申
    2023-08-27
    234人看过
  • 强制措施如何变更批捕后
    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2、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批捕阶段变更强制措施和监督措施有哪些批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1、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
    2023-07-06
    423人看过
  • 如何适用强制措施变更权
    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审捕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对刑拘犯罪嫌疑人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其理由是虽然案件报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案人”分离,案件虽报请检察院批捕,但人却由公安机关实际“掌控”,因检察院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办理换押手续,犯罪嫌疑人仍由公安机关实际羁押,而不同于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是“案人”合一,故当犯罪嫌疑人出现不宜关押等情形时,公安机关可自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只要是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就无权过问。而检察院只能根据公安机关提请报捕案件相关书面材料,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不受公安机关在审捕期内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这一情况的影响。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审捕期限内应由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公安机关却不能自行决定对刑拘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其理由是即然公安机关已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就要对整个报捕案件整体负责,人随案走,那么公安机关就无权再
    2023-02-11
    231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样本
    一、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样本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人:X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138XXXX8208申请事项:对犯罪被告人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雷某晖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逮捕强制措施。申请人作为其辩护律师,认为其具有法定的不需要羁押情形,对其进行羁押已经没有必要,依法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依法据实而论,本律师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雷某晖进行羁押已经没有必要,依法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雷某晖,最低限度应该对被告人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其具体理由详见日前已经递交给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特申请对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恭请依法核准并予以立即执行。此致深圳市公安局申请人:XXX广东XX律师
    2023-06-04
    368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变更吗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是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变更的,但是还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变更原因:1、案情的进展。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立案后侦查工作即告开始,对被告人、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便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时,强制措施适用的依据就是本阶段案件基本情况和被告人的自身情况。由于此刻呈现在公安人员面前的只是部分案件事实,其中可能存在着一些表面现象甚至假象。随着侦查工作向纵深发展,真实情况就会露出端倪,被告人、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是否犯罪的所有情况将逐步得以查证和澄清。案情的这种进展就是导致刑事强制措施变更的基本原因。譬如,刑事拘留是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对现行犯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清,需要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以交付审判的时候,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自身情况,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就成为可能。2、外部条件的变化。专
    2023-06-14
    315人看过
  • 强制措施变更的期间是多久呢
    一、强制措施变更的期间是多久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作出决定的期间是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什么是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公安机关或
    2023-06-22
    498人看过
  • 强制措施变更的方式分析
    强制措施的变更: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后,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2、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之内作出决定,同意的,可以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同意变更的,应说明理由。什么是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一)拘传;(二)取保候审;(三)监视居住;(四)刑事拘留;(五)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7-01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依法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5
      依法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前一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被拒绝后并不影响继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此外,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审查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有必要继续拘留。人民检察院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将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改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可能判处的刑罚、是否有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审
    • 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4
      情形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对于超期羁押变更,我们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就行决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当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会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直接逮捕。
    • 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哪些意思,哪些叫变更强制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被告要求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可以不变更法院强制措施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法院有权在刑事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被逮捕的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已经到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第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