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新房时补面积差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04:12:25 176 人看过

若商品房交付时的面积低于出售面积的超出部分超过了房屋总价的3%,买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交易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全部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

然而,若未超出此范围,则应依照实际面积与买卖合同中所载明的面积之间的差异比例,以及相应的房价单价,由卖方承担相应的差额补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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