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与房屋产权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当农户之间产生宅基地权属争议时,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尊重历史事实,相互礼让,通过协商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法。
其次,倘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相关机构提交处理申请。
再者,当事人双方亦可直接向县级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申请,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则可由该部门指定专员进行受理或者直接进行受理。
对于已经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受理机关可以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如调解无果,则需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最后,当事人如对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在接收到处理决定后的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农村宅基地建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还包括:
因争夺宅基地之外的集体空闲地而引起的纠纷;
建房户私自调换宅基地导致的纠纷;
以及在用地建房过程中影响相邻关系人权益引发的纠纷;
还有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公有住房使用者擅自使用共用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如何办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被侵占人可以与侵占人直接协商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土地;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的,可以申请政府介入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宅基地与房屋产权纠纷如何解决”,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相关部门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
13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产权继承如何继承房屋
173人看过
-
农村宅地基纠纷应怎样解决问题
440人看过
-
农村的房子倒了征地能否补偿,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
21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纠纷村委会不解决怎么办
20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解决长达20年的宅基地问题
301人看过
-
怎么解决,农村宅基地产生的土地纠纷如何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2农村宅基地产生的土地纠纷通常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宅基地归属等纠纷。比如:农村的宅基地的房子可以买卖吗?根据国家政府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但不可以过户。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地随房走。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
-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宅基地纠纷如何解新疆在线咨询 2021-04-07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
农村宅基地合同效力如何确认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厂棚、猪圈、厕所等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有买卖或租赁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新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生产队所有。”最高院于1984年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规定:“村镇公民之间由于买卖房屋转移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应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
农村房屋如何申请宅基地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51、向村民小组申请; 2、村民小组长签字后向村委会申请; 3、村委会签字同意后报乡(镇)政府土地管理办公室批准; 4、乡(镇)政府土地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报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5、领取县(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期间得向县(区)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当然,也有乡(镇)政府土地管理办公室代收的,费用数额各地不等,难以给以准确数额。但是,申请应当符合一户一宅条件。
-
农村户口死亡的宅基地如何处理,解决宅基地纠纷的方式有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0《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个家庭消亡除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办理。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也可以通过土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