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再就业补助金应该怎样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一)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级至四级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
条件之一:
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什么是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在工伤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里面,其实也要区分一下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是多少。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实只有在给劳动者造成了5-10级,那么具体的赔偿项目里面才会包括这一项。而实际可以领取多少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确定。
-
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一次性工伤?
112人看过
-
工伤十级伤残补助金计算是怎样的?
317人看过
-
医疗补助费应该是怎样计算的
225人看过
-
工伤就业补助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132人看过
-
离职后怎么取工伤就业补助金
438人看过
-
怎样计算工伤失业金
228人看过
依法破产是指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程序,享受不了国家相关“破产政策”,职工债权的受偿率较低的破产方案。 其破产预案不用经当地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只要符合立案条件、达到破产界限,法院即可依申请宣告其破... 更多>
-
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单位支付,而工伤期间的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4员工获得的工伤伤残赔偿中,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单位支付,是按照当地法律规定执行,单位需要足额支付给员工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后者少支付,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要求单位足额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
-
市职工七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规定,太原市工伤七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应该怎样计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丧葬补助金,以参保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标准,计发4个月;抚恤金,按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参保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