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促进学生就业成了各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高校应当保证促进就业工作所需的经费。2002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中要求,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就业工作的基本需要,按照毕业生人数核定拨付标准,并据此列入当年的预算予以重点保证和落实。然而,个别学校无视教育部门的规定,在学生毕业期间,向学生收取各种名目的毕业指导费或就业培训费,收费金额不等。有关部门对此表示,学校此举属乱收费,应立即取消。日前,本报记者对四川一所大学连续多年收取就业培训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
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的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连续多年向毕业学生每人收取300元就业培训费,物价部门认为此举属于乱收费,教育部门称此举不符合规定。奇怪的是,如此收费却多年未停。
该学院经济系08届毕业生张帆(化名)来自农村,2007年9月7日大四入学缴费注册时,他发现在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外增加了一项300元的就业培训费,班主任告诉他这项收费是学院规定的,不缴纳就无法注册。
一个月后,张帆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广东省的一家工作单位,学院组织的招聘会、双选会他便没有参加。此后,学院发了两本有关就业的教材和一本小册子,其中的教材《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生就业指导》的费用已包含在书本费里了,只有一本38页的《2007就业指南》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编印的。张帆对记者说,300元就业培训费实际上就等于换了这本《2007就业指南》。
今年7月1日是学院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时间,与张帆同班的杨强(化名)已办完离校手续。杨强同样缴纳了300元就业培训费,但至今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为了领到毕业证,他随便找了一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盖了章,然后交到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院组织的招聘会和双选会,他参加过几次,有单位明确告诉并不需招人,只是来做宣传的。有家医院的妇产科到学校来招聘助产护士,而学院并没有相关的专业,杨强对此感到莫名其妙。
学生对学院收取就业培训费不满。6月25日,一名学生向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投诉,希望该学院将他们缴纳的300元钱退还。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7月12日,《华西都市报》根据学生的投诉对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收取就业培训费的行为进行了调查。2006年7月13日,一名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质疑这种乱收费行为,数十名网友在后面跟帖。
据四川省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曾处长介绍,去年省教育厅纪检部门就此事专门介入调查。记者从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学院给省教育厅的汇报称,收取的就业培训费是代用人单位收取的保证金,工作试用期结束后退还给学生。
连日来,记者通过采访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等部门证实,关于高校收费的政策界限明晰,所谓的就业培训费、就业指导费属于典型的乱收费。四川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刘处长称,四川省高校没有就业培训费这一收费项目,也不能代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如果违规收取,应当退还学生。7月3日,负责高校财务管理的四川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蒲女士称,高校不能收取就业培训费或就业指导费,也不能代收,已经收取的要退还。
然而奇怪的是,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的就业培训费已经连续收了多年。一边是学生投诉、媒体曝光、省教育厅监督,一边是学校照收不误。
○回应1
学校:代中介机构收取就业安置费
针对学生投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在给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的书面回复中称,我们是代就业单位收取的,再由学校转给对方的人力资源机构,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学生与相关用人单位发生经济纠纷。
7月1日,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张主任向本报记者出示了深圳、东莞、湖北等地的几家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开给该学院的发票,300元钱在此变成了就业安置费。如,东莞市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月12日安置了27名学生,按人均300元的安置标准,该学院共支付就业安置费8100元;深圳市某职业介绍服务有限公司安置40名学生,就业安置费1.2万元。张主任介绍说,东莞市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在东莞的一个办事处。
今年该学院有2500多名毕业生,张主任对本报记者说,采用这种方式就业的学生应该好几百人。对自己联系工作的毕业生,张主任称没有收取这笔钱。
○回应2
学生:收就业安置费是赚学生钱
这些由该学院代中介机构收取的就业安置费是怎么支配的?学生对此项收费满意吗?该学院机械制造与设计系学生张武(化名)的回答是不满意,认为这是学院和中介机构在赚毕业生的钱。
张武(化名)介绍说,2007年12月29日,他和班上的30多名同学一起,被学校安排到东莞市某国际集团公司就业。下火车后是一个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接他们的,现场要求每人交50元车费才能拉到那家公司,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谈成35元。工作后,他们要每天站着上班10个小时,每月扣除房租实际工资收入1200元左右,很多学生感觉在这家公司上班没有前途,都陆续回到了学院。
和张武同班的叶林(化名)告诉记者,他被学院安排和东莞市某国际集团公司签了《就业协议书》,后听同学说学校安排的这家单位不好,自己就在乐山市当地联系了一家单位,结果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视他违约,要求缴纳500元违约金,如果未按时缴纳则再追加100元违约金,最后叶林给学院打了违约金的欠条才被改派。但现在他的《报到证》还被扣在学院,没有《报到证》,户口和档案都从学院转不出去。
○反馈
四川省教育厅责令该校退费
7月3日,四川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蒲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四川省教育厅对本报记者的调查非常重视,已责成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整改退费,并要求将整改退费的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7月3日,成都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张处长也告诉本报记者,成都理工大学校长得到消息后,已在第一时间督促该学院清理退费。
同一天,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第二次书面回复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及本报记者,承诺从现在开始将不再代收此费用,并称对于我院因各种原因需要改派的学生,没有违约金的说法,对于暂扣学生毕业证更是从来没有的事。
学生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退费,本报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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