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补办更名等都得去当地国土部门。别把城市住宅的那一套搬到农村宅基地上来。当然,最稳妥的方式还是在了解大致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后去当地国土部门咨询下,然后依照他们的指示再进行办理。其次,肯定一点,宅基地证书上面的名字是可以进行更换的。
农村个人翻建原宅基地上住宅,如涉及对原用地范围扩大、移位等,应当按农村个人建房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报批;如不涉及原用地范围改变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核发《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根据《宅基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享有宅基地的对象为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安排且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证以户主进行登记,如果要更改户主,家庭成员中仍有农村户籍在册人员的,新户主必须是该农村家庭户中的一员,如果不是,则不能更名。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申请农村宅基地证变更的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二、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农村宅基地名称能否加名?
28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手续
148人看过
-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转让吗,农村的宅基地转让手续
400人看过
-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农村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17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能否买卖,可以买卖农村宅基地吗?
281人看过
-
重庆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出让购买吗
462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农村宅基地名称能否加名?上海在线咨询 2021-04-07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所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加名字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
-
农村宅基地能买吗,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知识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5《土地管理法》第82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租赁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家只能申请一家宅基地。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村民根据身份免费获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农村住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非本村人是无效的买卖。
-
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吗?农村宅基地的特点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6一、农村宅基地抵押是法律禁止的。 二、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
农村宅基地还能添加别的人的名字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8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所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加名字的。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
-
农村宅基地可以自己宅基地建房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3农村人口需要在农村宅基地基地建造自己的房屋,他们需要通过相关的审批程序才能建造房屋。每个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个-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根据村规划和村实际土地使用情况确定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