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指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或有关机关取消债务人已经实施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其效果有三个方面:1、针对债务人,一旦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就视为自始无效;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3、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
撤销权的效果如下:
1、针对债务人:一旦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就视为自始无效。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3、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
受益人返还债务人的财产及利息
受益人返还债务人的财产及利息的法律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而受益人返还债务人的财产及利息,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受益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中应当有关于利息和财产返还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利息和财产返还的标准为:
1. 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为基准,计算出的利息总额。
2. 财产返还:债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返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其次,如果受益人已经将财产用于了生产经营或者消费等合法行为,且这些行为与债务人的债权具有关联性,那么受益人返还的财产应当视为用于了债权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如果受益人拒绝或者无法偿还债务,并且债务人已经采取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追讨债务,那么受益人返还的财产及利息应当用于清偿债务。
总之,在受益人返还债务人的财产及利息的问题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同时,债权人也要注意合同中相关内容的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受益人返还债务人的财产及利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判断时,应注重合法性和关联性。债权人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追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监护资格撤销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405人看过
-
法律上有效的破产撤销权有哪些
386人看过
-
撤销权在法律上具有何种效果?
446人看过
-
相关法律问题中的合同被撤销有什么后果
413人看过
-
近年来合同撤销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变化?
62人看过
-
撤销权与债权人权利的相关法律概念
258人看过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
-
与公司法撤销权有关的相关的法律介绍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中国(适格主体只有股东,且未对行使公司法撤销权的股东资格做任何限制)旧《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
遗赠可不可以撤销有哪些相关的撤销办法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5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第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第三、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果要对已经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变更、撤销,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第四、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五、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
-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会有哪些后果?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5(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比如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
显失公平撤销权相关内容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21、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3、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