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9:11:52
290 人看过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免责条件。如果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是引起损害的原因或者不是引起损害的全部原因,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此外,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也可在特定情况下免责。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第4款规定,水污染损失是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135人看过
-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14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
189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是如何举证责任的?
487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137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2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
词条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最新文章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是由谁承担如何分配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免责条件。如果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是引起损害的原因或者不是引起损害的全部原因,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此外,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
-
门前河流被污染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受害人:1、有污染环境的行为。如排放“三废”、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音、振动、电磁波辐射等。2、损害。因接触或暴露于被污染的环境,而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及财产损害等后果。3、侵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侵害人证明自己无责应当提供:1、污染的发生系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行为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应如何举证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51、于环境污染损害所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应当由受害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举证的,比如受害人因为环境导致身体受到损害的,那么需要举证因此付出的治疗费用。财产受到损失的,那么举证财产的损失多少。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应是如何举证责任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于环境污染损害所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应当由受害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举证的,比如受害人因为环境导致身体受到损害的,那么需要举证因此付出的治疗费用。财产受到损失的,那么举证财产的损失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