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仲裁案件的几个常见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04:05 433 人看过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009年10月29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常见问题来源:上海法治报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后,仲裁案件逐年增多,当然,这和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性规定增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也有关系。当然这也带来一定问题,不少劳动者提起仲裁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认为反正不花钱,输了也没事。结果导致一些该赢的案件没有赢,该多得的没有得到。

一、如何证明自己确实是该单位的劳动者?

实践中,打官司时才发现自己没身份的事不少。根据劳社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确立劳动关系可以根据下列证据:

1、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所以,平时应注意保存一些身份的相关证明。

二、告什么单位?

一些劳动者提起仲裁后,司法部门不受理或者驳回了请求,原因是告错了对象。那么,仲裁时应该告谁呢?1、如果签合同的单位是某个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而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则应以该法人为被诉方。2、如果单位是包工头之类的组织或个人,则以发包方为被诉方。3、如果是某单位派遣到另一单位的,则两单位都是被诉方。

三、什么时间提起仲裁?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去年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自2008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就不存在60天仲裁时效问题了,而是一年。

四、是否主动辞职就没有补偿金了?

不一定。如果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还是应当支付补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五、仲裁一般可提什么请求?

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2、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补偿。3、落实相应的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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