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概述、期限及适用对象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0:52:20 370 人看过

一、管制的概述极其特征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二、管制的期限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经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得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

三、管制犯人规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四、管制的适用对象

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

管制的适用对象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023-04-22
    231人看过
  • 近亲属法律的具体适用范围和对象概述
    刑事诉讼法上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行政诉讼法上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结婚近亲属的范围是什么结婚近亲属的范围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1、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内;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禁止近亲结婚,男女双方之间存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者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
    2023-07-04
    212人看过
  • 管制适用缓刑吗,对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管制适用缓刑吗?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先了解法律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的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于对军人的“战时缓刑”,刑法第449条规定
    2023-02-24
    91人看过
  • 法律对于补偿金的规定及其适用对象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跟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在本单位的年限越长,得到的紧急补偿金就越多。具体计算方法是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就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6个月以上就仍按1年计算即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在正式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付工资)计算。劳动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
    2023-07-07
    338人看过
  • 管制主要适用于哪些对象?
    管制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罪刑性质轻、危害性,并且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若不能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犯罪分子判处管制。至于管制的刑期,相对来讲也是比较短的,法律规定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一、管制的期限为多久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管制刑属于限制犯罪分子自由权的刑罚,适用于犯罪行为较轻,人身危害性比较小的犯罪分子,给予一定的刑事处罚又不必要进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的不超过三年。二、判处管制含义有哪些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轻的主刑,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造成后果不太严重并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需要收监执行,由其所属社区进行监督,实行社区矫正;管制的期限也不长三个月至两年,在管制期间,犯罪分子要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若有禁止令还需严格遵守禁止令。三、刑法中的管
    2023-04-06
    462人看过
  • 定期死亡保险的种类及适用对象
    引言:定期死亡保险又叫定期寿险(TermInsrance),指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才可以得到保险金。若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也即得不到赔款。本文主要介绍定期死亡赔偿的种类及其适用对象两方面的知识。一、定期死亡保险的种类1、定额定期寿险。顾名思义,这一险种在整个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金额都固定不变。这是最普通也是传统的定期寿险产品。2、减额定期寿险。相对与定额定期寿险来说,该险种的保险金额在有效期内是不断递减的定期寿险。常见的有抵押贷款偿还保险、信用人寿保险和家庭收入保险。前两者都是为债权人的利益提供违约风险保障,而且保额都是随着债务的减少而降低的。家庭收入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后,保险人对其家庭一般消费以及子女教育费用提供的一种经济保障。3、增额定期寿险。增额定期寿险的保险金额会在初始保额的基础上按约定的金额或比例逐期递增。例如,某60岁满期递增定期寿
    2023-06-08
    149人看过
  • 独任制的适用对象
    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公示催告阶段、督促程序。4、适用法院: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5、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判非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简易程序是独任制还是合议庭简易程序是独任制、合议庭两者都有可能,如果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但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所以简易程序是有合议庭的,也是有独任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023-07-06
    251人看过
  • 论述我国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
    限制死刑适用的情形如下。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一、死缓的执行方式是怎样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
    2023-03-04
    146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概述
    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3.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4.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最长为三年。5.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6-09
    435人看过
  • 假释的对象和程序概述
    假释是指给予正在服刑中的罪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1.假释的对象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符合下述条件的罪犯才能适用假释:一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不适用假释。二是经过一定期限服刑改造的罪犯。法定适用假释对象实际执行刑期的期限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必须招待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必须已实际执行十年以上。但是,如果罪犯检举监内外的犯罪集团或犯罪活动而立了大功,或在生产劳动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对国家有其它重大贡献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三是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这是适用假释有重要条件。假释的确有悔改表现的含义与减刑中相同。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确已悔罪,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不致重新犯罪,或者老弱病残,丧失作案能力。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犯罪,才适用假释。2.假释的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2023-06-11
    487人看过
  •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的时间,及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
    一、除斥期间法律规定的时间除斥期间法律规定的时间一般是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在民法上,因时间的经过而影响权利的存续或行使的,主要有消灭时效(中国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将除斥期间误认为是诉讼时效,而实际上,两者在立法宗旨、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二、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是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
    2023-05-06
    442人看过
  • 管制的期限为多长时间,管制对象有哪些
    一、管制的期限为多久刑法中的管制既然是一种刑罚,则必定受到严格的适用限制,其刑期也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从上述规定来看,关于我国刑法中的管制期限,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判处管制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年;2、如果同时犯有多种需要判处管制的罪行,则最后一起判罚时总期限不能超过3年;3、如果在判处管制之前,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折抵的办法是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二、管制对象有哪些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
    2023-02-24
    484人看过
  • 管制的概述和性质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λ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2023-04-22
    395人看过
  • 银行业消费者保护的对象及其权利概述
    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对象的权利如下: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获取赔偿权。6、结社权。7、获得相关知识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10、个人信息权。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商业实践及相关法制、自律机制存在的问题(一)银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综观最近发生的一些案例,我国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实践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银行业务创新与改造引发消费者的对抗,例如商业银行对银行卡的收费问题,由于部分银行既有的银行卡章程和相关协议没有确立收费事项,而在新近业务改造后要求收费;[2](2)银行的权利与风险意识增强,并通过格式合同的保护条款、风险转移条款来保护自己,将服务中潜伏的本应该双方当事人分配的某些风险转移给消费者,从而引起消费者的不满,例如将第三者引发的诸多风险和损失完全由消费者承受;(3)银行与客户交易结构的特殊性决定了银行在其中的特殊
    2023-07-08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管制适用对象】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 哪些法定对象适用竞业限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5
      适用竞业限制的法定对象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简述XX及力的概念及其适用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生效的刑法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前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生效的刑法对
    • 对象有哪些管制的适用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2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 管制的历史的适用对象是哪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从本质上来讲,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的刑罚,其比剥夺自由的刑罚种类要轻得多。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 2、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管制的判决归人民法院,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决权和执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