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1:45:51 297 人看过

业主权益包括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需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义务。拾得人需报告并妥善保管遗失物,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赡养人应保障老年人的需求,定期探望关心老年人。

业主权益包括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以及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业主还应该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拾得人的义务包括报告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的权利包括拾得遗失物后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给权利人,以及因归还失物产生的奖励权利。

赡养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赡养人应当保障老年人精神文化方面的合理需求,尊重老年人健康有益的休闲方式,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或者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关心、问候老年人,定期探望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以及赡养人应定期探望老年人。

业主权益应遵守规章制度,履行义务,享有专有部分的权利。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妥善保管遗失物,有返还原物的权利。赡养人应尊重老年人需求,关心问候,定期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一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

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人民防空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系统的设施建设,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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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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