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结婚证丢了后可以由档案局出具已结婚证明,然后拿档案局证明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或者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领证。办理涉外婚姻需要的手续有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者护照以及有权机关证明的结婚当事人无配偶和与另一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一、涉外婚姻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涉外婚姻结婚证丢了后有两种方法可以补办:
1.去档案局查询结婚登记存根,由档案局出具已结婚证明,然后拿档案局证明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2.双方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寸红底夫妻合影半身照片4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领证,结婚日期填写的是领证当天的日期。
二、办理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涉外婚姻需要的手续有: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需准备的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需准备的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涉外婚姻可以拥有中国国籍吗
涉外婚姻可以拥有中国国籍,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就可以获得中国国籍。外国人申请中国国籍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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