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9:45:18 50 人看过

一、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不属于医院感染的情况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三、医院感染的应对措施

1、医院应建立预防和管理院内感染的专门机构,制定预防方案和措施,并监督方案的实施。对院内各级人员进行经常的预防院内感染的培训。要对院内感染进行监测,一旦发生,应研究原因,制定对策。

2、医院内应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包括合理的建筑及病区设置、患者入院的清洁和出院的终末消毒、传染患者的隔离、污染物品及患者排泄物的消毒处理、接触患者者(包括医生、护士、卫生员和探视者)的处理等。并须对献血员进行严格的筛选。防止滥用抗生素,以防耐药菌的产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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