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如何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0:11:09 335 人看过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并不少见,受损的一方维权,需要结合具体条件进行判断:

1、劳动者和工地之间是劳动关系的,因为劳动而受伤的,为劳动争议,应当提起劳动仲裁;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的,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工伤的,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获得双份金钱;

2、劳动者和工地之间是劳务关系的,因为提供劳务而受伤的,提起民事诉讼;因为第三人原因而受伤的,可以诉第三人,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偿,用人单位事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工伤受伤可以民事起诉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工伤认定后,如果对工伤保险赔偿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地受伤没签合同受伤了怎么办

工地受伤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请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如何按人身损害起诉
    一、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如何按人身损害起诉发生工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期限,造成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所以不能按人身伤害赔偿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17
    175人看过
  • 在超市摔伤发生人身损害如何理赔
    当事人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由于首先想到的是治疗,对往往会忽略证据的收集和保管,遗失或者疏忽获得赔偿的主要证据,导致日后因为缺乏证据而无法获得应得的赔偿,为了在身体收到伤害的同时,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补偿,受害人要注意:(一)受伤后,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切勿私自处理,以免后患无穷;(二)保留治疗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的凭证,包括:医疗费、药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护理费等);(三)出院时别忘了要求医生开具医院证明:一要证明病情,二要建议休息x个月。如果病情严重或出院后不能自由活动、需要他人照顾的,可以要求医生出具建议卧床休息或需要护理x个月的证明。(四)如果伤势较严重或受伤后大量出血,可以要求医生在病历及诊断证明书中写明加强营养,以助恢复。这是获得营养费的重要证据。(五)出院以后切记至少每个月去复诊一次,复诊时如果需要休息,一定要要求医生出具建议休息一个月的证明,因为门诊的建休证明最长只能开
    2023-02-25
    496人看过
  • 如何确定建筑工程合同起诉地点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
    2023-02-27
    39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农民工人身损害索赔问题研究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适用与理解已经出台多年,明确了狭义的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及程序进行处理,但是实践中对该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仍存在混淆现象。实践当中,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很少,即使存在,建设单位作为投资方,有投资资金作保障,赔偿也不成问题。事实上工程分包大都发生在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领域当中,这些承包商大都是具有施工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经济实力相对雄厚,不容易破产倒闭,比较注重企业信誉,在安全领域投入较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财产清晰可查,远非那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比。因此只要农民工的人身伤害符合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能向发包人、分包人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则基本能满足赔偿要求,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是比较理想的索赔途径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2023-07-07
    440人看过
  • 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如何赔偿的?
    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发生在施工工作中的,本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其他致人伤害事故的区别,建筑施工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的法律关系,以及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对建筑施工赔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发生在施工工作中的,本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其他致人伤害事故的区别,建筑施工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的法律关系,以及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对建筑施工赔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一、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
    2023-06-08
    26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建筑工人的伤害
    1、如何处理工程施工人员的伤害如果工程施工人员受伤,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工伤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如果确认是工伤事故,受伤职工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具体视事故后果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死亡之日起30日内职业病诊断或者鉴定,向协调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工伤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工伤认定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
    2023-05-31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如何起诉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人身损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8
      我爸爸是建筑工人,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如何起诉?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 建筑工地施工引起他人人身损害由谁负责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这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害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实施了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行为,并造成了他人损害,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作业人的活动是否具有违法性,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
    • 建筑施工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应该先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定赔偿的数额。单纯就赔偿数额讲,不进行鉴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伤残,是否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因此是无法具体计算如何赔偿的。
    • 如何计算发生人身损害误工费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05
      发生人身损害,误工费的计算:被害人受伤前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建筑工地工人从事农业造成的人身损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