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连环买卖未过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33:29 111 人看过

如果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买方已经付款后没有办理过户,买卖双方的责任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1)如果买卖车辆的双方已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但车辆仍未交付,则诉讼主体及承担责任的主体仍应为卖方,买方尚未取得车辆所有权,不承担事故责任。

(2)如果车辆已实际交付,原车主失去了对车辆的实际控制,虽然车辆的所有权尚未通过登记而公示转移,但买受人已实际控制车辆,并享有车辆的运营利益,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原车主不承担责任,应当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车辆实际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受到了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范围。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因而,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买卖交通事故车辆未过户,对方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答复,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主对出卖后的机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以实际加害人为索赔对象;但依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买卖机动车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所有人对交通事故赔偿权力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买卖报废车辆的;(二)买卖年检不合格或未经年检的机动车的;(三)买卖的机动车存在足以造成安全隐患的缺陷的。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怎么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需要维修的,责任人需要赔偿因修车期间,受害人使用代替性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现在汽车在被撞之后,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2023-08-05
    344人看过
  • 连环购车未过户原车主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1]民一他字第32号江苏省高级人民院: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承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2001年12月31日
    2023-06-05
    398人看过
  • 连环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针对连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办法:首要责任车辆在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之后,仍与其后方紧随其后的车辆发生了碰撞而导致的追尾,那么,这场事故所引发的损失就应该视作主要损伤部位为其车身后侧部分,继而需由后方来车承担起全额赔偿的法定职责。而第二辆涉事车辆遭受的损害及赔偿情况基本上可依此类推。相较于其他多种复杂情形下的责任归属问题,这类涉及两辆车之间互相赔偿的情况通常落在以下三大方面:首先,它包括对于前方被撞击受损车辆进行必要的赔偿,其次,还需要对照自身车辆的前头部份可能的损失进行赔付,最后,就是对车身后部因此次碰撞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针对这最后一项责任内容,其完全的法定责任均须由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予以相应偿付。同样地,针对自身车身前部因减速不及时而产生的损失,如果交管部门判断这是因为驾驶员未能谨慎操作所导致的,那么,这一损失须由该车的车主自行承担;反之,若该车前部在追击过程中被后方车辆撞击,且
    2024-08-11
    202人看过
  • 在交通事故连环肇事案中,怎么认定责任
    在交通事故连环肇事案中,数侵权人的肇事行为属共同侵权行为还是无意思联络侵权行为在交通事故连环肇事案中,数侵权人的肇事行为属共同侵权行为还是无意思联络侵权行为?有观点认为,连环肇事行为人虽无共同故意及过失,但数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各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笔者认为,交通事故连环肇事案中,各肇事方的侵权行为应认定为无意思联络侵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由肇事方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理由是:1、对连环肇事侵权行为的认定,关键在于如何判断数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直接结合的判断标准是(1)数侵权行为时间上的同一性;(2)侵权行为相互结合而为损害结果发生的惟一原因;(
    2023-04-26
    76人看过
  • 非机动交通与非机动车辆事故责任占比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的责任比例是三比七。责任比例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这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非机动车与行人主次责任比例(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
    2023-07-11
    52人看过
  • 车辆交易未过户,事故责任归属如何判定
    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请人代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劳动者帮人代班,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经用人单位允许代班的,算工伤;擅自代班的,不是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件:“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依法要求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和场所。受害者受伤当日休息,其未经单位同意,主动替换同事既非其本职工作也非单位安排的临时工作,故其不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规定。“工作原因”是指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伤害。单位员工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在单位要求的时
    2023-07-02
    346人看过
  • 连环追尾交通事故第一辆车车主担责吗
    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公安机关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其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的。行人正常过马路,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则电动车负事故的全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
    2023-03-25
    215人看过
  •  责任认定无保险车辆交通事故
    这段内容讲述了机动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的违规行为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指出,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会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机动车辆必须依法购买交强险。如果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则需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如果不判决机动车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等于变向支持违法。1、机动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存在违规行为。2、交强险是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强制性保险,机动车辆不购买交强险,就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过错。3、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投保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事故责任大小,均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
    2023-09-06
    3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涉及过户未过户车辆,交管部门是否承担责任?
    车辆买卖从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买卖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买方因交付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但其不能对抗依登记而取得所有权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原登记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开车的不是车主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一、交通事故开车的不是车主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1、交通事故开车的不是车主车主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则由驾驶人赔偿。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
    2023-07-04
    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连环追尾规则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原则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等问题。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不能直接设立、变更和消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性质属于书证类型中的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分析判断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审判中侵权案件的归责原则有所不同。1、在行驶中的前车被后车撞上,形成追尾交通事故,后车需承担全部责任。2、当夜间前车未开启尾灯时,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3、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则形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4、当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时,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若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2023-10-24
    352人看过
  • 连环碾轧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责任
    连环碾轧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酒驾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最终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对于酒驾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连环追尾责任如何认定?连环追尾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2023-03-27
    408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一、被车撞了肇事者不承认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
    2023-03-05
    189人看过
  • 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各半如何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各半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进行赔偿,贯彻好全面赔偿的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当及时报警,交由交警部门确定。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各半如何赔偿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各半,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的规定去赔偿,其中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根据当
    2022-09-13
    319人看过
  • 尚未过户的车辆由谁来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
    尚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案情】1998年,安徽省淮南矿务局某化工厂以2.6万元的价格将厂里一辆东-风大货车卖给某县农民汤某某。由于该厂后来改制以及法定代表人频繁更换等原因,车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年后的2005年12月16日,汤某某驾驶该大货车从淮河的淮南市田家庵区段拉沙子,当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淮河大坝与学院路交会处时,与由南面驶来向右拐的无牌照三轮车侧面相撞,致两车受损,车主程某某右腿受伤。程某某被送往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小腿毁损伤,右腿裂伤。2006年1月5日,医院对程某某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右大腿中1/3截肢术”。后经鉴定,程某某为五级伤残。经淮南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汤某某负主要责任,程某某负次要责任。2006年4月程某某起诉要求汤某某、化工厂两被告赔偿3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汤某某在从事交通运输中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致原
    2022-12-01
    21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机动车辆买卖过户未过户的责任由谁承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车辆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
    • 车辆连环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 原车主是否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发生事故,有最后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你需要保留好交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
    • 买卖机动车未过户机动车肇事卖方是否应承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现实生活中很多买卖机动车后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过户,但机动车交通肇事后卖方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卖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机动车卖出后卖方已经不是实际控制人,卖方从机动车上也不再获得利益,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
    • 车辆转卖未过户出了交通事故, 购买方承担什么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辆的运营中获得利益,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因此,车辆转卖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
    • 二手车行车辆连环买卖不来过户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二手车没过户,出了事故谁负责?买车人肇事卖车人不承担责任,除非卖车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比如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即使如此,我卖我车网仍建议大家不要忽略二手车的过户重要性,二手车交易过后一定马上过户!对方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