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仲裁和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1:33:35 237 人看过

仲裁和解是指仲裁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解决已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行为。仲裁和解是只能刚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就是说,当事人自行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作出以下两种处理:

1.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该裁决书与仲裁庭对争议案件经过审理,行使仲裁权作出的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案件作出了终局的确定,对基于同一事实与理由的案件,当事人既不得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对该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非经法定撤销程序,任何机构都不得改变其内容;

(2)具有强制执行力,即如果义务人不履行该仲裁裁决书中所确定的实体义务,权利人可以该裁决书为依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2.撤回仲裁申请。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也可以不请求仲裁庭依据该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而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提出撤回仲裁申请后,只要仲裁庭对该申请经过审查,准许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这既意味着仲裁庭无须再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也意味着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通过撤回仲裁申请的方式终结了仲裁程序。

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经过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采取撤回仲裁申请的方式与请求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的方式不同:采取撤回仲裁申请方式只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形式在双方之间解决了争议,重新确定了双方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但是,这种确定并未获得法律效力,即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实体义务时,权利人无权依据该和解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当事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仲裁调解?调解后仲裁庭如何结案
    调解是在仲裁庭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必须坚持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不允许将他人的意见强加于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仲裁庭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要求停止调解,仲裁庭就应当停止调解,转入仲裁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迟迟不能达成协议,仲裁庭也不能久调不决,应该及时作出裁决。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意见、承诺等,不能在裁决中作为证据使用。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加强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了解,为以后继续合作打下基础,还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从多年的实践中看,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纠纷方式。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理过程,只要
    2023-04-25
    307人看过
  • 合同调解和解仲裁诉讼
    对于适用诉讼时效的合同纠纷,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仲裁时效适用民法中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则按照特殊规定确定。如劳动合同就有规定的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同样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一、超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既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那么如果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是否就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了呢?显然不是的。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述法律规定中的
    2023-03-14
    352人看过
  • 在我国如何理解枉法仲裁罪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主要有以下特征:(一)草案规定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二)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参照枉法裁判罪,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应当是正常的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却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科学、明确的判断标准,因而枉法仲裁罪有被滥用于仲裁人过失情况的巨大风险。(四)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这项规定决定了枉法仲裁罪会成为一个口袋罪,对仲裁人的权利和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首先,由于事实无法完全重现,仲裁实现的只能是法律上的公平,所以“违背事实”可能是情非得已,自由心证也是仲裁员的合理权
    2023-03-03
    292人看过
  • 什么是当事人自行和解?和解后仲裁庭如何结案
    当事人和解是指在申请仲裁后,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终结仲裁程序的活动。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人可以向仲裁庭申请撤诉,仲裁庭应裁定予以撤诉。当事人如不愿撤诉,也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此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并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的,其和解协议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者的利益。否则,仲裁庭不得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做出裁决。当事人和解是一项重要制度,《仲裁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其具有如下几个优点:一、和解制度可以使当事人充分行使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权。二、和解制度可以使当事人双方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累。三、和解可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到及时解决。另外,和解作为一种自愿解决纠纷的方式,比起仲裁和诉讼来更加温和,既能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又使双方不伤情面,为日后的合作铺平了道路。四、当事人和解
    2023-04-25
    175人看过
  • 仲裁调解和解和裁决分别指的是什么?
    1、和解。一般发生在仲裁前,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问题解决。2、调解。一般庭前没有和解,在庭审后,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仲裁员询问,双方是否达成调解意愿,如果有意愿,则根据双方意愿及双方妥协程http://zhidao.baid.com/qestion/497000333.html度具体协调好解决方案。3、裁决。在既没有庭前和解又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询问下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裁决。补充:若对及没有和解又没有达成调解且对裁决不服则可以诉诸人民法院。一、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
    2023-04-01
    28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协商和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先协商解决,先期协商不成,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仍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达成和解,应当签订和解协议,并按其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任何一方事后反悔,另一方均无法凭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权利。一、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途径是: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没签合同的话工地老板拖欠工资如何解
    2023-03-15
    45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单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
    2024-01-29
    451人看过
  • 如何理解仲裁时效60天的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关键字】劳动合同仲裁申请时效【案情摘要】原告:林某被告:上海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于2006年4月1日经人介绍至被告处应聘,由被告工作人员程某某对其进行面试后录用,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至2007年3月31日。其每月工资人民币1,000元加提成,由被告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支付。劳动合同到期后,其仍然在被告处工作。2007年7月15日,被告将其辞退。被告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办理招、退工手续。2008年11月24日,原告曾向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缴纳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的社会保险费、办理招、退工手续、支付迟退工损失。该委以申请人的请求事项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遂诉诸法院。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为其补缴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7月15日的社会保险费,办理招、退工手续,并按每月人民币550元的标准赔偿20
    2023-06-12
    10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同意调解如何裁决
    劳动仲裁同意调解怎么裁决?按调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会怎么样劳动仲裁员对双方进行调解不成功的话,会给双方下达裁决书。双方领取裁决书15天内如果不服,可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那么就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2023-04-27
    411人看过
  •  劳动仲裁公司解散后,如何处理?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若公司已注销,仲裁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随后,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若公司已注销,仲裁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随后,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二、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三、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四、清算组即清算机构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也就是说,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
    2023-12-06
    329人看过
  • 如何理解仲裁规则的具体定义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规则的概念:仲裁规则是指进行仲裁程序所应遵循和使用的规范。仲裁规则不同于仲裁法,它可以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仲裁规则是任意性较强的行为规范。但是仲裁规则不得违反仲裁法中的强制性
    2023-06-12
    390人看过
  • 要工资仲裁调解未成如何处理
    要工资仲裁调解未成,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解决拖欠工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10
    238人看过
  •  仲裁和解的探讨:关于仲裁和解的内涵、特点及实践
    这段内容讲述了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仲裁庭在主持下进行调解,但程序与仲裁庭决定前有所不同:仲裁庭不能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以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仲裁庭在主持下进行调解,但程序与仲裁庭决定前有所不同:仲裁庭不能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以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结果不一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
    2023-08-27
    147人看过
  • 企业如何解决劳动仲裁
    法律综合知识
    企业解决劳动仲裁如下:一、与职工进行协商,请求其撤回劳动仲裁申请,双方达成和解;二、与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联系沟通,请求居间进行协调;三、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法律风险。企业如何解决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
    2022-06-26
    28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当事人是指依据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仲裁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3、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更多>

    #仲裁当事人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6
      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是对当事人双方而言。时效已过,没有法定的时效中止的情形,任何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均应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诉求。《仲裁法》第74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
    • 仲裁不受仲裁法调整如何理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争议仲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的是劳动纠纷,属于特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的是经济纠纷,属于一般法。
    • 劳动仲裁和解后如何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1,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制作裁决收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2,《仲裁法》规定:第四十九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五十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
    • 问仲裁调解和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仲裁调解形成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 如何解释国际仲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2
      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简称“仲裁”或“公断”。是指由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的仲裁人审理有关争端并作出有拘束力的裁决。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之一。某一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可依其事先或事后所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端交付仲裁。仲裁人由争端当事国协议选任,可由一人担任,亦可组成仲裁法庭或仲裁委员会,依仲裁协议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对仲裁协议规定的争端事由进行审理,所作裁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