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情况一般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11:02:58 159 人看过

一、减刑的情况一般都有哪些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提交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罪犯应当减刑的情况是什么

在罪犯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可以减刑。所谓立功表现指下列情况: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无期徒刑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期徒刑减刑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二、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刑法中一般犯罪未遂的几种情况都有哪些?
    (一)根据犯罪未遂的主、客观原因可将犯罪未遂分为二大类:1、客观原因致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未能得逞,这类情况又可以分为下面几种:(1)被害人发现、反抗和逃避;(2)意外情况的发生;(3)物的障碍;(4)自然力的障碍;(5)严密的防范与戒备。这种分类表现出各种犯罪未遂的形态,便于把握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这在司法实践中为更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保护人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2、犯罪分子主观方面原因造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可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1)犯罪分子自身能力的限制;(2)犯罪分子对犯罪工具的认识上的错误;(3)犯罪分子对犯罪方法的认识上的错误;(4)犯罪分子对犯罪对象认识上发生错误;(5)犯罪分子对作案现场情况的认识错误。(二)根据犯罪行为实施是否终了,可以将犯罪未遂分为:1、实施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目的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施终了,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
    2023-02-24
    408人看过
  • 一般哪些情况下会刑拘2024
    一、一般哪些情况下会刑拘(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二、被刑事拘留有什么后果?(一)被刑拘就一定有案底?被刑拘不代表有案底,有没有案底取决于会不会被定罪
    2024-01-10
    224人看过
  • 一般减刑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减刑与缓刑的区别有:1、概念不同:缓刑,又称暂停执行刑罚、暂停量刑、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减刑是指适当减少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2、适用范围不同: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主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3、限制条件不同:缓刑未发现遗漏或新罪的,缓刑考试期满后,原刑罚不予执行,并公开宣告。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13年;4、执行程序不同:缓刑由法院判决。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减刑;5、试验期:被判拘役的缓刑试验期为原期一年以上,但不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试验期为原刑期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减刑
    2023-03-16
    188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无期徒刑不准减刑吗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形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
    2023-06-13
    194人看过
  • 法定减刑的情形都有哪些,怎么减刑的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一、减刑两年能判两年吗判刑两年可以减刑。减刑的情形:1、阻止别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
    2023-06-23
    114人看过
  • 一般哪些情况可以刑事自诉?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我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总结来说,自诉案件包括: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4-04-20
    424人看过
  •  减刑后实际服刑时间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原判决确定的刑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以下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依据原判决确定的刑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以下规定:1.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2.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死 刑 缓 期 执 行 减
    2023-09-01
    310人看过
  • 一般合同生效有哪些情况?
    一、一般合同生效有哪些情况合同生效的情况: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1)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2)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4、有特定的形式,比如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2024-01-13
    335人看过
  • 卖房被骗一般有哪些情况
    一、卖房被骗一般有哪些情况1.虚假、夸大的广告宣传行为有可能误导广大消费者。2.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若存在相关证照不齐全而未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的情况,将对消费者权益造成负面影响。3.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宣传所述不符甚至缩水,存在严重的短斤少两现象。4.在商品房销售环节中,由于施工或装饰材料选择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也是屡见不鲜的。在此类情形下,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广告宣传中的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被视为欺诈行为。《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无疑是以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二、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能否撤销中介在引导过程中所导致的误解性签署合约,可以进行解约处理。在此情况下,双方需要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或变更相关合约内容。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或是不想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受到误解影响的一方可以从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事由
    2024-07-17
    207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有哪些
    一、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有哪些合同的效力依据其相应的不同法律效果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即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二、合同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1.是具有形式拘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2.是当事人负有报批义务。合同对报批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此时尽管整个合同未生效,但有关报批义务以及专门针对报批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独立生效。三是不具有实质拘束力。合同未生效毕竟属于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有别于生效合同,当事人不能直接请求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该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总之,合同是否有效是所有合同状态的基础,合同只有有效方可能论及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均不影响法律对合同的价值判断。合同是否生效是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约束力的时间,合同只有生效
    2023-09-25
    170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证据有哪些啊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案件证据规则刑事案件的证据规则主要有六种: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2、最佳证据规则。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4、口供补强规则。5、证人作证规则。6、认证规则。我国《刑诉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3-08-10
    496人看过
  • 诈骗罪如何减刑一般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
    诈骗罪减刑的情况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无期徒刑能否减刑?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其满足减刑的适用条件也是可以减刑的。《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二、依法判处死刑能够减刑吗依法判处死刑不可以减刑,因为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前述人员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三、请问运毒被抓了怎么减刑?行为人因运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被人民法院处以刑事处罚的,在服
    2023-06-27
    253人看过
  • 死缓减刑该怎么减,具体有哪些情况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分两种情况: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叮减为无期徒刑,但在执行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幅度上应当适当缩短,间隔期间也应适当延长。在改造罪犯的刑事司法实践活动中,有的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虽然没有故意犯罪,但也没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应当如何处理有的人提出,对这样的罪犯可以延长其死缓的考验期限,视其在延长的死缓考验期限内的表现,再作处理。我们认为,这种意见的提出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死缓的考验期限能够任意延长的话,那么本法所规定的二年期满就没
    2023-08-17
    336人看过
  • 什么是减刑哪些情况下能够减刑减刑的条件
    一、什么是减刑哪些情况下能够减刑减刑的条件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能够减刑。(一)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能够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应
    2024-01-28
    3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3死缓限制减刑的一般情况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8
      在累犯限制减刑。按照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 中国法律有限制减刑吗,限制减刑的情况都有哪一些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5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减刑的一般情况下能一直减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1
      以下是减刑能一直减吗的答案:减刑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期十年以下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一年。两次减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一次减刑在一年以上的, 第二次减刑与上次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上次所减刑期。累犯减刑,实际入狱服刑时间不得少于一年零八个月。综上减刑规定,一般来讲:判三年,减69个月。判六年,减1220个月。判十年,减2430个月。判十五年,减3648个月。
    • 减刑的类型有哪些,哪些情况能够减刑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6
      减刑的类型有: 1.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自首人如实供述的内容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能够减刑的情况有: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 取保候审有哪些情形一般情况都有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30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