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代债务人清偿后会取得债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9:52:04 293 人看过

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就会消灭。所以债权不归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所以担保人代偿后不会取得主债权。

一、追偿权纠纷会坐牢吗

追偿权纠纷一般不会坐牢。追偿权的纠纷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若是不存在恶意欺骗担保人的情况之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若是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是有担保人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而担保人在履行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二、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抵押担保

担保合同系主合同的从合同,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是根据主合同的内容及相关情况而自愿作出意思表示的,主合同内容的变化,有可能改变担保人据以订立担保合同的基础,如让担保人承担超出其订立担保合同时所承诺的责任范围内的责任,必然损害担保人的权益,同时也缺乏法理基础和法律根据;但是不能就此认为未经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内容的任何变动均导致该后果。如有些主合同的变化对担保人的权益没有任何不利影响,甚至减轻了担保人的责任,在此情况下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对债权人有失公正。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这种情况下虽然未加重担保人的义务,但在计算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时应当注意一个问题。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计算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时对担保人来说仍应从原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在该诉讼时效完成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从延长后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亦向后顺延,则有可能加大担保人的风险责任,这种风险责任是担保人不应承担的。

三、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2年内。

担保追偿权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从担保追偿的定义可以看出,追偿权必须是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才能够行使,如果担保人并没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任何责任,担保人是不能够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的。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保证责任的承担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均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保证人因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以及财产被强制执行等使主债务归于消灭的,即可构成追偿权。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若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但可以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应予返还。

(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债权债务结清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效力:如果第三人履行了部分债务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第三人已履行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再次清偿该部分的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利未实现,债务人的义务仍未履行,债务人将要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一、法定债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023-03-11
    378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人代偿后债权是否归担保人
    一、民法典担保人代偿后债权是否归担保人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权就会消灭,所以债权不归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
    2023-06-19
    341人看过
  • 能否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有效吗
    一、能否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鉴于债务人亲自清偿往往是债权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规定,因此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果债务属于专属型的,则不允许进行代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如果代为清偿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或者诚实信用,对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社会有不利的影响,或者代为清偿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时,债权人就有权拒绝受领代为清偿,债务人也有权提出异议,不发生清偿的效力。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对于这一点,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不同:第一,如果是清偿人的错误,误以为是自己的债务而为清偿时,不成立代为清偿。第二,连带债务
    2023-03-04
    151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了担保合同,债务人会知道吗
    担保合同不需要债务人知道。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债务人不知道的,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一、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有哪一些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如下: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2、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3、最高保证。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总担保合同,为一定期限内持续发生的贷款合同和商品交易提供担保。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债权限额内交易,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4、一般保证。二、债权人能要求保证人还债吗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
    2023-02-10
    486人看过
  • 在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否适用?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可依法追偿:第一、追偿对象:1、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第二、追偿的数额:1、在保证范围内,保证人承担了多大的保证责任,就有权追偿多大数额;2、保证人自履行保证责任,即:不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或者超出债务人的数额承担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代为清偿的法律规定(一)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
    2023-07-10
    132人看过
  • 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债吗
    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债。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追偿债务的,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数额为限。如保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超过主债权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不能行使追偿权。一、什么是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一种未来,最终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具体如下:1、只有债务人违约,担保人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承担担保义务,取得追偿权。追偿债权的权利人是担保人,债务人是借款人;2、权利来自双方的委托担保合同;3、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以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人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4、担保对象的特点是反担保的最本质特征,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征,又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和再担保的根本区别。二、什么叫追偿权,追偿权是指什么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
    2023-03-11
    262人看过
  •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以对债务人追偿吗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以对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对保证责任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
    2023-02-26
    210人看过
  • 担保人如何通过起诉债务人获得债权?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流程如下:1、立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2、受理,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3、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4、宣判,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一、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条件如下:1、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人应该承担的到期债务;2、担保人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3、提供当初的担保合同;4、证明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5、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证,起诉状,诉讼费,以及上诉证据内容。二、担保人起诉债务人需要的材料:1、提供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证明主体资格的存在的证据;3、债权证明;4、如果对方是公司的,还需要提供其企业信息。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应否担责主债务人不明,抵押合同所担保的对象失去了担保意义,因此,抵押人无须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
    2023-07-01
    172人看过
  • 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怎么理解
    担保权人和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债权人即是担保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一、贷款人死了我跟死者老婆一起担保的怎么处理如果担保期限没过,作为担保人要承担责任,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二、各种债权担保主要方式有哪些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2023-03-03
    491人看过
  • 债权人在债务人清偿债务时如何记账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长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收到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坏账准备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应交税金(2)支付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应交税金受让的资产中,除投资外,如果还涉及其他非现金资产,则应按投资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用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投资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例:20×1年12月31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含税价为468000元。20×2年5月1日,B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发生困难。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B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抵偿
    2023-06-13
    89人看过
  • 债务人与妻子离婚后债权人可否要求债务人妻子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妻子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6-13
    43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能起诉债务人吗,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一、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能起诉债务人吗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能起诉债务人,但需满足一些条件:1.该债权依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转让的;2.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通知过债务人;3.起诉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原债权人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吗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
    2023-06-22
    286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是否有效呢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向原权人清偿一般是无效的,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偿还债务,债权人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一、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是不是有效的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规定有两个层面的意义:(1)对转让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主处分自己的权利。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转让合同后,如无特殊约定,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对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该笔债权已经由债权人转让至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笔债权。(2)不通知对债务人无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即对债权人与受让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未通知债务人的,对该债务人不
    2023-06-22
    230人看过
  •  离婚后债权人如何取得并追回债务?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后,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债务:1. 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应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其偿还债务。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后,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债务:1.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应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其偿还债务。 保 证 人 清 偿 债 务 后 可 向 债 务 人 追 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合同不具有独立性,保证合同无效
    2023-09-03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权可否得到抵押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就会消灭。所以债权不归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所以担保人代偿后不会取得主债权。
    • 担保人代为清偿应承担的债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4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债务人配偶有权担当债务人清偿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2
      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配偶个人的债务。
    • 担保人欺骗债务人是否能够取得取得后果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7
      担保人被债权人欺诈了可以取消担保。
    •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可否代替担保人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3
      需要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替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不过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替债务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