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什么地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10:04:20 185 人看过

一、恩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什么地点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一)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失地农民;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六)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七)残疾人;

(八)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二、恩施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请援助

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应的材料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属第四类、第五类就业困难人员须经社区或村委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初审,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复核),到属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援助卡。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地农民,本人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村委会出具的失地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居委会证明,低保证;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农村低保证明、村委会零转移证明;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7.残疾人,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残疾证;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民政部门的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3号门。二、钦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三、钦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条件①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②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④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⑤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2023-05-13
    327人看过
  • 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提交申请·提交材料:1、申请人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4、根据认定人员的不同,需提供的材料:(1)残疾人员:《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低收入家庭人员:市、区(市)县民政部门或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或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3)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市、区(市)县国土部门或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承包土地被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证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自愿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或流转其承包土地签订了3年以上流转合同的未转城镇居民的人员提供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办理地点:户籍所在村社区(成都市户籍人员)或居住地村社区(非成都市户籍人员)·办理费用:无·办理所需时间: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政策依
    2023-12-05
    162人看过
  • 南京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南京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三)单亲家庭:是指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四)夫妻双方均失业:是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2人及以上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是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农业低收入家庭中,2人及以上的有转移就业愿望,均未从事二、三产业,也未从事高效农业的家庭成员;(六)特困职工家庭:是指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家庭”的成员;(七)残疾人:是指持有《残疾证的人员;(八)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
    2023-05-18
    403人看过
  • 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何影响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龄(男50岁,女40岁以上)、身体有残疾(持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的人员。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助或补贴。一、失业人员社保减免政策是什么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目前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根据规定,失业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续缴社保的,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社保缴费的三分之二,且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限不超过3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资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灵活就业证明、《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缴费记
    2023-02-28
    297人看过
  • 南京在哪些情况下会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南京在哪些情况下会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失业登记被注销的;(二)夫妻双方均失业、城镇家庭零就业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已实现比较稳定就业的;(三)城镇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及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从事二、三产或高效农业的;(四)户籍迁出本市的;(五)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二、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依据《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1、认定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三)单亲家庭:是指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四)夫妻双方均失业:是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
    2023-05-18
    441人看过
  • 青岛市如何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且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2、残疾下岗失业人员3、低收入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5、失地农民。下文为您介绍的是青岛市如何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持户口簿、《失业证》(《求职证》、《协保证》)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持《残疾人证》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按规定纳入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援助。(1)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持《青岛市城乡双零就业援助卡》;(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持离婚或丧偶证明;(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低保证》;(4)残疾失业人员持
    2023-06-09
    375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为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认定程序,根据《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3号)的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范围和认定标准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一)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二)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三)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五)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
    2023-06-05
    94人看过
  • 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确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的界定标准如下:1、由于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2、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下:1、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人员;2、低保、低保边缘户成员;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4、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二、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的待遇如下:1、对按规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调整为全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的100%,给予的奖励仍为每人每月200元;2、对用人单位按规定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的岗位补贴仍为每人每月850元;3、政府委托临时性工作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
    2023-06-30
    306人看过
  • 苏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户籍所在的社区(村)申请认定。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女40周岁和男48周岁及以上人员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5、残疾人员6、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7、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023-05-30
    190人看过
  • 积极扶持困难人员就业
    工作内容(1)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大龄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就业的,给予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牵头部门:就业处)(2)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征地劳动力,实现跨区县非农就业的,给予岗位补贴。(牵头部门:就业处)(3)用好劳服企业、国有企业、商贸服务类企业吸纳就业等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就业处)(4)继续做好对“双困”人员(包括“两劳”释放人员)的就业援助、托底安置,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特别帮助。(牵头部门:就业处)(5)通过扩大职业见习基地范围,实现为3万名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的市政府实事项目。(牵头部门:就业处)一、申领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应该怎么填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应该如实的按照要求标准来进行填写:1、低收入人群,这类人的家庭收入比较低一些,是可以领取社保补贴的。相较于现在很多小康家庭,我国
    2023-06-23
    324人看过
  • 苏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相关流程信息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管理流程图“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指南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女40周岁和男48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的常住
    2023-05-30
    180人看过
  • 零就业家庭如何认定就业困难
    一、零就业家庭如何认定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在认定就业困难时,主要关注家庭成员的就业状态和生活来源。1.零就业家庭指的是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没有其他稳定生活来源的家庭。2.对于这样的家庭,如果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但难以实现就业,那么他们可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这种认定旨在帮助这些家庭中的成员获得就业援助和政策支持,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二、如何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2.他们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与自身情况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收入家庭证明等。3.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公示一段时间。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申请将被
    2024-08-03
    380人看过
  • 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多项就业扶持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多项就业扶持,以尽快实现就业。山东省明确,鼓励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岗位补贴。同时,山东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根据规定,山东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是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身有残
    2023-06-05
    439人看过
  • 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在什么地点
    在工作的时候,可能我们会发生一些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工作不能够再进行,就面临着失业的危机,但是国家政府对失业人群通过了立法保障,确立了失业保险,那么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在什么地点呢?一、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在什么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步骤1、申请人向设区市部门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窗口受理3、审核办理4、办结三、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05-13
    32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就业困难人员怎么才能享受就业困难补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厦门目前规定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社保补贴;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已经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为“灵活就业”,并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可以向原办理灵活就业认定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哪里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4-0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人员,根据申请统一登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已经调查核实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提出异议和举报电话的情况进行核查。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对公示无异议,符合初审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核准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审核认定。
    • 其它困难就业人员判定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9
      法律咨询解答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
    • 法律法规对就业困难人员有什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6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