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7:03:15 448 人看过

股东履行义务就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

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

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即属无效决议,利害关系股东可以此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此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若只是违反一般的任意性规范,则可能属于可提起撤销之诉的情形。具体而言,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的情形主要有:

(1)股东会决议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债;

(2)股东会伪造股东签名损害股东实体性权利形成的决议;

(3)股东会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

(4)股东会决议直接选定董事会中的公司职工代表的情形。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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