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是否需要另行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8:20:51 109 人看过

追偿权不需要另行起诉,涉及担保的连带责任,通常可以要求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追偿而无需另行起诉。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宵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嵩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

一、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三年,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作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产生的,当发生了相应的事由才会存在追偿权,追偿权有两种,分别是担保责任追偿权和合伙债务追偿权,追偿权需要在事由发生之后三年之内行使,不然过了诉讼时效需要承担败诉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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