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13:51 161 人看过

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而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给农村的社会保障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农村社会保障法立法

社会保障法是指根据社会政策制定的,帮助公民克服生存风险、扶助弱势群体生活安全或促进大众福利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的方针。确定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宪法已经确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目前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80%以上,但长期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体制以外。因此,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1.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需要。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偏低,使得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成为必然要求:第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这是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也是由于城乡之间在生产社会化程度、就业、社会分配、收入消费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因而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不宜采取统一的模式,但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同样都需要发展。第二,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不到位,国家在农村的政策扶持力度太小,使得在缺乏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仅靠政策难以使社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扩大。第三,农民觉得“保险无保障”,不能解决基本生存问题,缺乏参保积极性。例如:按民政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表》计算,每月交2元,交费10年后每月可领4.7元,15年后每月方可领取9.9元。

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新时期农民生产、生活保障的需要。在计划体制下的农村以集体保障为主体,家庭保障和国家救济为补充,随着农村市场改革深入,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据立法享受的,由社会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首先,现阶段农村家庭保障逐渐瓦解;工业化与城市化使很多农民从第一产业转到第二、三产业,往往没时间照顾家庭;生育观念的转变使家庭规模逐渐缩小,传统的农村家庭保障功能弱化。其次,土地保障功能降低,农业的收益小,在遇到自然灾害和年老、疾病时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特别是对于被征地农民,除了土地补偿、安置费外,其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也需要获得法律保障。再次,社区保障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社区保障适用于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社区,其实施范围比较窄。虽然现阶段农村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社区保障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仍然发挥主导的作用,但从长远规划来说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又为农村社会保障实施提供法律保证。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实现社会保障权,维护人权的需要。社会保障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人权。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我国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要实现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必须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浅谈中国会计法律的责任制度和完善措施
    要想对我国现行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行之有效的完善措施进行总结与研究,首先需要弄清楚的一点在于:何谓会计法律责任。从理论上来说,会计法律责任是指包括企业单位以及个人在内的会计主体因从事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包括现行《公司法》、《会计法》、《证劵法》、《所得税法》以及《保险法》等等在内,侧重于《会计法》)相关规定而必须担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从这一角度上来说,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落实与完善能够有效抑制行为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当中的各种不正当行为,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本文以《会计法》为出发点,在对现阶段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的基础之上,着重针对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措施进行了系统分析与研究,现对其作出详细说明。1现阶段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1.1《会计法》中相关标准规范的问题分析。最显著的缺陷在于:现行《会计法》虽对企业会计责任主体加以
    2023-04-24
    141人看过
  •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拆迁矛盾纠纷排查社会保障机制
    对住房困难群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拆迁补偿最低保障制度,要针对被拆迁群众的实际困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被拆迁群众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确定最低住房面积安置标准和最低货币补偿标准,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低价位商品房供应保障范围,落实低收入被拆迁家庭购买或承租住房的需要。每年可由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对确有困难、当前政策范围内又无法解决而为城市建设做出牺牲的被拆迁群众实行经济救助。一、建立健全运转高效、协调一致的管理机构,完善拆迁矛盾纠纷排查管理机制群众在同类地区,因政策不一致,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造成同类同地段被拆迁群众拆迁补偿标准反差较大,加之部分拆迁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不透明,造成群众心理不平衡,从而引发拆迁矛盾和纠纷。为此,应建立健全有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许可职能、运转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统一政策,确保拆迁过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从而有利于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3-02-26
    51人看过
  • 厦门市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厦门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厦门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2、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3、出院: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需要的资料:1、医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的收费业务用章;3
    2023-07-18
    441人看过
  • 论企业社会责任践行法律保障机制的完善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或者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统一体。道德义务是未经法定化的、由义务人自愿履行且以国家强制力以外的其他手段作为其履行保障的义务,是对义务人的软约束。法律义务是法定化的且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其履行的现实和潜在保证的义务,是对义务人的硬约束,是维护基本社会秩序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道德的法律化。企业社会责任践行法律保障机制的完善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完善规范企业内部行为的法律制度我国现行企业法是伴随着始于1978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制定的。迄今为止,已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镇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我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
    2023-06-09
    395人看过
  • 尽快完善工资保障制度
    尤雪云(《人权》杂志社)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保障,是指保障劳动者按时得到应得的全部工资,保障劳动者享有使用其工资的充分自由,以及不容许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任何非法的扣除、扣留、拖欠,从而保证职工得以依赖其工资收入维护本人及其家属的生计。一、我国工资保障立法和实践情况我国2001年批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规定,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最低限度给予所有工人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保证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我国《劳动法》第五章对工资作了规定,其中,第50、51条对工资支付作了原则规定。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
    2023-06-05
    298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之如何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
    我国相关法律缺乏统一规定。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交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但是上述规定仅仅只是一种失业补偿规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失业保险制度。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中只是规定了广覆盖、多层次的方针,并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相比:在缴费方式上,没有体现劳动者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在支付标准上,对农民工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最长支付期限是12个月,即每缴费满1年支付1个月补助,支付标准偏低;在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上,只能覆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据统计,我国在城镇就业的1.3亿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只有6000万人;在再就业培训方
    2023-12-06
    328人看过
  • 浅议我国人大代表质询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人大代表质询权的基本内容我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都对人大代表的质询权作了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我国人大代表的质询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质询权的行使必须是在人大会议期间,而且质询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必须有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须有代表10人以上联名,才可以提出质询案。第二,质询对象在中央一级不仅包括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而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应地,在地方一级,受质询的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及检察院。第三,质询案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质询对象、问题及内容。第四,质询案运作的步骤为:(1)人大代表将质询案送交大会主席团;(2)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交受质询机关答复;(3)受质询机关作出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
    2023-04-24
    159人看过
  •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1)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2)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会采取征税的措施。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有些省市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
    2023-08-17
    358人看过
  • 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一、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基本评价1、正面评价——初步形成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保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提出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一、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基本评价1、正面评价——初步形成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保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提出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并规定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为社会保障依法开展提供了“尚方宝剑”。依据宪法,国家相继制订了《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多部法律,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工伤保险条例》
    2023-06-09
    202人看过
  • 小议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摘要】现行征地制度在征地目的、程序、补偿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坚持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效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在设计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思路时,可以从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完善土地补偿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同时积极探索土地征用的新模式。【关键词】农地征用公共利益征用程序土地补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作非农建设。而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改革现行征地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从我国征地制度的源流和现状入手,从法理角度分析了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建议。一、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历史源流及现状我国有关土地征用补偿的条款最早出现在1944年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中,其
    2023-05-05
    408人看过
  • 完善保险涉税法律制度
    内容提要:利用税收在日常的中性效果和市场存在缺陷时的“非中性”效果,支持保险业发展保险事业的发展受到诸多经济因素的影响,税收政策便是一个关键因素。正常情况下,税收应该保持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尽量不干扰市场的相对价格和个人的经济行为。但当市场存在缺陷时,则通过税收来干预调控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方向,使税收产生“非中性”效果。这也是各国对一些行业实行税收倾斜理论的依据。我国保险涉税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1.降低保险业的税赋保险对保持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无可替代,对其实行过高的税赋,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其发展。高税赋还可能使保险公司利用不正当手段来减轻财务压力,引起整个市场的混乱,使正在观望的潜在投资者望而却步。所以,在目前的环境下,降低保险业税赋,于国于民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极其有利。首先,保险业的营业税水平与国内其它服务行业应基本持平,在营业税方面,我国现行税法除了寿险和农险免税外,
    2023-04-23
    428人看过
  • 浅议完善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
    一、基本概念证人就是了解案件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这个概念是错的,不管你是引用谁的概念,不管那个人多么权威,这个概念都是错的。首先,证人都了解案件情况吗?大多数只是对某一个具体事实情节了解罢了;其次,证人都需要被人民法院传唤才作证吗?如果证人自愿作证,只需要当事人申请就行了,还有,现在很多只是出具书面证人证言的人不是证人吗?我初步认为:证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之外的人。至于能证明多少,是不是出庭,通过什么方式作证,都不影响证人的身份资格。二、其他问题证人制度的问题,是近年来的热点问题。既然是热点问题嘛,大家讨论的就比较多,你文章中提到的,大家都提过了,人家提过了你还没有说。所以,我认为你的文章仅仅是近年来大家对这个问题讨论的一个总结。关于你自己,我没有看到属于你自己的观点,也没有看到更深的剖析。当然了,热点问题论文本来就很难有所突破;而且,作为一篇本科生的毕
    2023-06-06
    498人看过
  • 浅析我国药品广告代言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药品广告代言现状1、广告、广告代言人和药品广告代言人的定义根据新《广告法》第二条的规定,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此可以推导出,药品广告代言人,也就是除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药品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广告代言人的分类广告代言人通常可以分为4类。第一类是名人,指社会公众所熟知的人物,多来自娱乐界、体育界,其说服力来源于名人自身的吸引力。第二类是专家,通常是所代言产品领域的权威人士,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说服力来源于专业性。第三类是典型消费者,其说服力来源于消费相似性与可靠度。第四类是公司总裁或CEO,有些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会亲自代言。前三类代言人,即名人、
    2023-06-07
    416人看过
  • 浅谈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
    自2007年6月1日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称新《破产法》),总结了我国二十年的实践,适当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经验,相比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称老《破产法》),在很多方面都有了发展和突破,其中新引入的管理人制度成为一大亮点。根据新《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所谓管理人,是指企业破产时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指定的,接受和管理债务人财产,负责债务人清算事务的组织或个人。与原来的清算组制度相比,管理人制度在清算组织的主体地位和权利义务方面均有发展和完善。但作为一种全新的制度,在实践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管理人的主体范围过窄。老《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清算组成员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199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由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这两部法
    2023-04-21
    12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制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具体做法如下:根据国家对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方案具体调查各地区的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下岗职工、孤寡老人等应该提出特殊方案;成立监督部门,监督养老方案的具体落实。
    • 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5
      1、完善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国家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制度修订情况,将平等保护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原则,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2、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落实以企业组织形式和出资人承担责任方式为主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开展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产权保护制度相抵触、违反平等保护产权原则的有关规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农民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要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7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
    •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2
      主要呈现出如下几个特征:第一,基于政府统一管理与政府补贴模式下,实现相应保险筹资,进而降低农民的经济压力与负担,并充分发挥出政府的支撑作用。第二,以大账户小统筹的新模式来替代原有个人账户模式,同时以激励机制的搭建来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在明确基础养老资金基数的基础上,实现对缴费比例的分层划分,这对于农民而言,则就能够以自身实际经济状况来有选择的进行养老保险资金的缴纳。第三,将城市与农村在该项制度上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对象范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