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医疗机构会承担行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20:03:19 66 人看过

1、如下情况下医疗机构会承担行政责任:

(一)应当进行尸检的医疗机构拒绝进行尸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二)医疗机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三)其他情况。

2、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一、如何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

1、加强领导

医院加强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医务人员对病人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结合“三好一满意”、“医院管理年”等活动抓紧抓实,常抓不懈。

2、强化核心制度的贯彻执行

在全院组织开展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强化环节质量管理

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质量控制,强化日常监管与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4、以沟通改善服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同意权,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沟通意识和告知意识,加强沟通技能培训,努力规范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以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加大医务人员“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培训,在全院医疗系统内营造对病人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的氛围,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技能水平。

6、严肃责任追究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院长是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将责任分工落实到每个人,并加大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的查处力度,严防医疗纠纷和责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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