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前是否应该进行公开听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55:25 306 人看过

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需听证项目的面积或者户数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需要进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一般行政处罚期为两年,但违法行为存在继续状态的,需要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建对城市规划的影响具有持续性,所以不受两年行政处罚期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政府不进行征地拆迁听证是否违法
    1。政府不进行征地拆迁听证是否违法?根据《国土资源听证条例》的要求,并非所有征地拆迁都需要进行听证。征地拆迁没有听证的,是违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一)制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二)制定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三)制定或者修改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一)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部门。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就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事项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三十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的说明。第十四条符合主管机关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也可以推举代表参加听证。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指定听证代表;指定的听证代表应当广泛、有代表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出的符合主管部门
    2023-05-31
    245人看过
  • 是否进行听证会是开庭吗?
    听证会不是开庭。民事诉讼中听证和开庭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概念不同,民事诉讼中听证指的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有关法律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开庭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2、两者的性质不同,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因此听证大多属于行政程序,而开庭是司法程序。行政听证会现场可以带律师吗?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领域的活动,均可委托律师处理。公民参加听证的,可以依法聘请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会完全可以委托律师。无论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领域的活动,均可委托律师处理。行政听证会是可以现场带律师进行
    2023-07-07
    243人看过
  • 那些房屋拆迁项目需召开听证会?
    一、对于面积较大或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拆迁许可听证应当对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2023-06-08
    352人看过
  • 2024在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应该进行听证程序
    一、在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应该进行听证程序在征地拆迁中,在拆迁公示时办理听证最有用,应该在拆迁公示时进行听证程序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拆迁时申请听证最有用的时候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三天内向行政机关要求举证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
    2023-11-30
    111人看过
  • 拆迁听证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听取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以上讲述了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下边讲述拆迁中的一些程序问题。首先讲一下拆迁过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先说一下什么是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以上讲述了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下边讲述拆迁中的一些程序问题。首先讲一下拆迁过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先说一下什么是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认为,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是: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
    2023-07-04
    49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以上讲述了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下边讲述拆迁中的一些程序问题。首先讲一下拆迁过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先说一下什么是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以上讲述了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下边讲述拆迁中的一些程序问题。首先讲一下拆迁过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先说一下什么是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认为,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是: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
    2023-06-08
    280人看过
  •  是否应该拆除拆迁房?
    该段内容讲述了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的征收范围进行审查,并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并征求意见。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后,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最终作出征收决定,并附带补偿方案实施征收拆迁。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首先,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的征收范围进行审查。然后应当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将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在根据公众意见将补偿方案修改之后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果房屋征收涉及的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相关的政府部门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最终作出征收决定,附带补偿方案,依据征收决定实施征收拆迁。 拆 迁 需 要 经 过 哪 些 程 序 ?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
    2023-09-14
    143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需要参与听证这一过程)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可以本人参与听证程序的,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
    2023-06-15
    173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听证会的召开内容有哪些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3)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介绍说明;(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一、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
    2023-06-27
    452人看过
  • 拆迁租房屋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赔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安置和搬迁费补偿等补偿。建议:您和出租人一起找拆迁人
    2023-07-06
    181人看过
  • 该怎么做行政拆迁听证
    若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拆迁行为进行听证的具体流程包括:征地拆迁中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人一定要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023-07-29
    315人看过
  • 拆迁的方式有哪些?是否应该在房屋测量完成后进行?
    第一个阶段叫暂停公示。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第二个步骤是入户调查评估。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第三个步骤是内业计算。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
    2023-07-02
    107人看过
  • 拆迁企业产权房屋是否应该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企业产权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对于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是以租赁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并不影响承租人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但企业产权房需要结合当时的建设年限、历史原因和政策来确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虽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都规定不承认违法建筑,但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此时应在专业人士的帮助或指导下,争取合理的补偿。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申办程序:1、集体企业应成立产权界定领导小组,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形成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申请意见。2、集体企业拟写产权界定申请报告,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3、将申请报告,附上有关申请材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处(以下简称集界处)。4、集界处收到企业申请报告及附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受理答复。受理后,由中介机构参与产权界定查证工作。5、集体企业应保
    2023-07-01
    142人看过
  • 拆迁是否应该对养殖场进行赔偿
    可以的。殖场遇到拆迁,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二)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有合法的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根据实际产值情况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折旧的补偿,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五)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养殖场拆迁养的家禽应该怎么办养殖场拆迁养的家禽应当搬迁至其他养殖场地,补偿一定的搬迁费用。养殖场拆迁应对养殖家禽场房的价值进行补偿、对养殖人员与养殖家禽的临时安置进行补偿、对造成的停产停业进行补偿、对家禽牲畜与各类设备的搬迁费用进行补偿。
    2023-07-05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户数较多否要进行听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9
      户数多的拆迁项目要听证。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需要听证项目面积或户数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3
      房屋拆迁不可以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其自身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没有参与听证是否违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1
      1、具体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是否违法:在房屋拆迁之前进行听证的,行政机关要在进行听主证前七天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没有通知被拆迁人造成没有参加的,听证是违法的,如果通知后被拆迁人没有参加的,听证程序是合法的。 2、国家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
    • 浙江省的房屋拆迁过程是否要举行听证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7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拆迁项目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拆迁许可听证主要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拆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认真的审查,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是比例较高,应当
    • 如何利用听证进行拆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