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史: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00:52 428 人看过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某史在此间强调,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原则,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徐某史在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握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的三块地即承包地、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都要确权登记颁证,这是落实产权明晰原则的具体措施。

徐某史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和建设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公益性用地继续由国家征收。经营性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同方式参与经营开发,要保障农民合法权利。这项工作非常复杂,国土资源部正在总结多年来集体土地流转试点的经验,草拟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涉及项目认定到底是公益性的还是经营性的,以及土地确权、审批程序、信息服务、市场建设、收益分配等等。集体土地流转上务必要慎重。有媒体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化,这里可以明确地说,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不能搞高尔夫球场建设,不能搞不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

徐某史说,要完善宅基地的管理,保护农民宅基地的物权。现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户多宅超标准的占地,闲置浪费,还有不少空心村,空闲的住宅,另一种是有些地方由于没有计划安排,农民占用耕地来建住宅。建议各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安排宅基地建设,国土资源部正在考虑宅基地要有建设用地的计划,建议各地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来修订宅基地占地标准。国土资源部鼓励一些地方进一步探索农民宅基地有偿取得和退出试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开发补偿算不算遗产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开发补偿算遗产,能继承。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只要农村土地开发补偿金是继承人在生前所得,且来源合法的,农村土地开发补偿就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死后被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一、遗产分割要怎么保留胎儿遗产分割时按照法律规定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被继承人的债权是否属于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的债权属于合法财产,只要被继承人的债权没有违法情形,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
    2023-04-02
    214人看过
  • 杭州农村集体用地禁作商品房开发
    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适用于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及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范围内。《意见》明确,严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房地产开发,地面建筑物不得进行分割,使用权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农村宅基地暂不进行流转。《意见》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按出让、转让、出租、转租、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其地上合法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出让、转让、出租、转租和抵押。流转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必须经过村民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所有权人方能提出流转申请。申请通过并流转后,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要与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合同》,载明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使用条件、收益标准以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期
    2023-04-22
    9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可以。建造、翻建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农村的住房是需要领取房屋产权证的,所以农村房子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能否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是否存在,而是办理者是否具有该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一、农村建房需要什么手续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
    2023-02-23
    49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交易限制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直接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建房需要哪些手续(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三)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四)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五)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六)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
    2023-07-10
    243人看过
  • 小产权房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吗
    小产权房其实就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些费用,而且产权证也不是国家房管部授予的,而是由村或者乡政府授予的。这类自建房没有国家房管局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在购房合同国家房管局也不会有备案,所以这类的房屋的产权证,跟国家房管局颁发的有着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也就不受法律保护。即使你购买了这类房屋也只有居住权,买卖转手上都不容易。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下: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小产权房无法合法转让过户。2、如果是属于违法建立的小产权房,则有依法被拆除的风险。3、假如遇上国家征地或拆迁的情况,购房者很难获得补偿。4、小产权房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备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一、小产权房遇拆迁怎么补偿我国拆迁赔偿都要看房屋的产权,因为小产权房没有国家房管局授予的产权证,应该是没有补偿的。但是一般这种小产权房屋在拆迁的
    2023-03-21
    360人看过
  • 广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意见对留用地安置比例、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性质等明确了具体要求,并鼓励集中连片安排留用地。广东省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原则,在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城镇社区等统筹划定专门用于留用地安置的片区,对留用地实行集中安置。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留用地原则上在其规划范围内集中选址。广东省明确,加强留用地报批规范管理,完善留用地报批方式,规范留用地报批材料;有序推进留用地开发建设,规范留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鼓励留用地开发建设为经营性物业,鼓励实行留用地置换物业。广东省提出,建立留用地管理长效机制,妥善解决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征收土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工作计划,保障用地规模指标,采取货币折算、物业置换、留用地指标返租等多种途径落实留用地安置,确保在201
    2023-06-15
    5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认定
    土地权属的意思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它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土地权利的主体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客体是土地权属的界址、土地权属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等级和价格等。土地权利可能因主体违反法律规定被剥,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结束或停止。确定土地权属性质,必须查清土地的权属来源,即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一、物业的权属包含有哪些内容物业的权属包含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购房合同》。物业权属,是指物业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物业权利特指物业民事财产权利,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物业他项权利人根据有关法律规范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以物业所有权为核心,包括物业使用权、物业抵押权、物业典权等内容的权利束。二、
    2023-03-20
    384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怎么办
    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怎么办?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出现错误登记,应当予以纠正。一是由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
    2023-05-05
    23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集体土地所有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3-06-03
    41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如何确立?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流程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流程:首先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
    2023-07-04
    134人看过
  • 农村的集体土地能否不经征收直接转为国有土地
    农村的集体土地,能否不经征收直接转为国有土地?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大量农民集体土地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内,相当一部分农民也转为居民。许多农村房屋拆迁,有很多是打着"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村改居"等旗号,一方面没有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就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之规定,直接宣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另一方面给农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却又按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很低的补偿。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只有经过征收后才能变为国有。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
    2023-05-05
    39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地搞错了怎么办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一、农村土地承包期《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
    2023-02-26
    17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没有房产证如何继承
    一、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没有房产证如何继承农村的房产是有房产证的,如果一时没有,那就需要补办。只有拥有了房产证,才能进行房产流转的一系列活动,才能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以农村的朋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一定要积极的去办理下来,对于以后是很有好处的,也能减少很多麻烦。同城市房屋一样,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一)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二)
    2023-06-08
    45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民还是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可否买卖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如何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
    2023-03-02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八年未开发土地归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向政府部门反应情况,了解清楚现在的土地的性质,如果还属于集体土地,那么你们是有权收回来的。
    • 农村房屋是不是不能买卖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标准农村集体土地上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您是本村村民吗?农村房屋是不能买卖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标准: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
    • 农村集体土地为什么不能开土地使用证明?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是吧,是有使用权的吧,只是没有产权吧
    • 集体土地证的房子能搞不动产证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关于集体土地证的房子能搞不动产证吗问题如果有集体土地证,单独的房产证,是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 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合法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合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