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03:00:21 367 人看过

一、股东向公司借款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

今借到____公司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年利息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本息,共计____元整。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

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2、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3、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4、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5、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6、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三、个人向公司借款不还的税务处理

个人向公司借款,年末没有归还,税务上会如何处理?个人借款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目前主要有以下三个税收政策作出了特别规定: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应依法征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可以将钱借给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的职员,亦或者是将钱借给其他的公司,但是在借款之前,需要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在没有获得批准之前,公司的财务不得擅自将钱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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