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负责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00:34 245 人看过

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谁负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承担保修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房屋质量和性能要求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监理要采取招标投标的形式,选择有资质、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1)保障性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交通等基础设施要求,合理布局区位布局。(二)在商品房小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转让条件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套数、套数比例、建设标准和竣工后的交接或者回购,并以合同形式约定。

2。保障性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住房条件、家庭结构、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和比例,实行严格管理。根据政府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要重视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节能、节地、环保住房发展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从而实现小户型的基本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房屋质量和性能要求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监理要采取招标投标的形式,选择有资质、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谁负责
    从工程进度的质量问题来看,有些纠纷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则发生在竣工验收中。从质量纠纷的角度来看,有些质量缺陷发生在隐蔽部位,有些则发生在非隐蔽部位。从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验收后方可隐蔽的法律规定分析,隐蔽部位和非隐蔽部位出现质量缺陷的法律后果大相径庭。施工单位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质量缺陷属于非隐蔽性缺陷的,一般认定施工单位已认定非隐蔽性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属于隐蔽性缺陷的,建设单位仍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从工程质量案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来看,有的案件只有一方责任人;有的案件属于当事人的混合过错责任,应当根据过错的大小进行分担。在混合断层方面,有的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混合断层,有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存在混合断层。承包商应对工程质量缺陷负责。所谓承包人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是指承包人应当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完成的建设工程成果的质量。如有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修理和损坏赔偿责任
    2023-05-02
    307人看过
  • 质量保证由谁负责
    根据题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提炼出质量保证义务的相关要点。首先,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其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质量保证义务,确保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消费者的期望。
    2024-01-05
    321人看过
  • 由谁负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是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则由施工方负责,这种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果因此逾期交付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3
    181人看过
  • 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由谁负责
    一、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由谁负责评定工作是由监工方来完成的,评定需要按照分部、单位、合同、建设项目的步骤进行,不同的评定阶段的评定等级是不一样的,对于那些评定不合格的,是需要进行返工的。质量监督单位来评定。但在质量验收评定时,会有甲方,承建单位,监理单位都要参加。评级资料要有承建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字认可。二、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规定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②所属各分项工
    2023-06-12
    148人看过
  • 工程质量谁施工谁负责有相关明细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
    2023-06-04
    492人看过
  • 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谁的
    一、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谁的?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归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它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条件和购买条件(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
    2023-04-26
    106人看过
  • 水利工程质量由谁负全面责任
    一、水利工程质量由谁负全面责任水利工程质量是有相关负责人的,在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责任,即工程质量由法人负责。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人员配备、业绩、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等级甲级乙级人员配备经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15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人)≥10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业绩近3年内至少承担
    2023-06-07
    53人看过
  •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归谁负责2024
    一、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归谁负责1、项目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归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若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房屋质量问题由谁来赔
    2024-04-10
    22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谁负责
    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由承包方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
    2024-05-05
    115人看过
  • 项目质量谁负责
    法律综合知识
    一、项目质量谁负责根据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二、质量管理包括哪五个内容质量管理包括设备设计过程质量控制的任务;设备采购的质量控制;设备制造准备过程和设备制造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检验与验收过程的质量控制;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常用的统计方法。三、质量改善的意义是什么所谓全面质量管理,就是企业全体人员及各个部门同心协力,把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数量统计方法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建立起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设计、生产作业、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体系,从而有效地利用人力
    2021-11-26
    201人看过
  •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含义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意识就是责任主体对某一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负有责任,如果最终工程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需要承担赔偿损失或者其他民事补救责任。一、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要求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组成,分部工程由若干分项工程组成,分项工程由检验批组成,从构成是来看,单位工程合格必须分部工程合格,分部工程合格必须分项工程合格,分项工程合格必须检验批合格,而检验批的是否合格取决于检查项目是否满足验收指标,并且如实进行验收表格的填写、签字,也就是说,单位工程的合格时依次累计的结果,具体可以参考GB50300-2001统一标准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各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以达到合格要求为准则的。工程达到以下要求,即可定为合格。[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如下:(一)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合格。2、具有完整的
    2023-03-19
    233人看过
  • 保障性住房是否具备交易性质
    一、保障性住房是否具备交易性质部分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允许买卖。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进行回购。二、保障房的主要分类是什么保障房的主要分类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两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三、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保障房是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公租房是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2.对象不同
    2023-12-01
    24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由谁负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安全生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2、突出强调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所谓最大限度的保护,是指在现实经济社会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努力,采取加强安全生产的一切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3、突出了在生产过程中的保护。生产过程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生产的主要时空,因而也是保护其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主要时空,安全生产的以人为本,最集中地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以人为本。同时,它还从深层次揭示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4、突出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保护。这个一定的历史条件,主要是指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
    2023-08-11
    56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谁负责办理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协办理要件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分两步:一、建筑管理验收1、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完工后,编写专题报告。2、市规划局申请建筑管理验收。3、市规划局现场踏勘。4、现场验线。5、符合要求。6、发出“建筑管理合格证”。二、建筑工程验收1、建筑工程全面竣工
    2023-03-01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哪些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8
      市住房保障中心是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负责下列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一)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度、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执行;(二)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售、收回、收购的执行,以及保障性住房入住、使用、退出情况的审核和检查;(三)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市政府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及维修养护;(四)中心城区政府、企业等单位和社会组织
    • 保障性住房质量好还是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1
      保障性住房质量一般。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
    • 工程质保期过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负责?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3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 住房保障中心是什么性质的住房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住房保障中心是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负责下列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一)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度、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执行;(二)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售、收回、收购的执行,以及保障性住房入住、使用、退出情况的审核和检查;(三)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市政府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及维修养护;(四)中心城区政府、企业等单位和社会组织
    • 谁对工程质量负责,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