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是不是需要被申请人同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22:31:14 478 人看过

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是不是需要被申请人同意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不需要被申请人同意。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二、债权人是不是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债权人是不是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是否需要本人同意贷款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贷款担保人需要本人签字;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假如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是不建立担保合同联系的,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
    2023-07-03
    466人看过
  • 民法典股权能否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一、民法典股权能否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股权质押为债务担保的,属于担保物权一种,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实现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担保物权的特点担保物权有其自身的特性,就其与担保的其他方式如保证进行比较有以下三点:1、担保物权具有排他性,保证债权具有相容性。同一物上存在两个抵押权,其
    2023-06-19
    377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否申请再审
    对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如有法律上的错误或者是程序上的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就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
    2023-03-01
    358人看过
  • 如何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方法如下:1.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必须由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还需向法院提交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明确的申请事项以及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事实与理由。3.还需提供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担保物权成立的证明文件,即主合同、担保物权合同、抵押权登记证明等;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证据材料等。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2.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3.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担保行为中,只有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履行债务时,违约金才可以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4.损害赔偿金,指一方
    2023-06-28
    96人看过
  • 约定仲裁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吗
    约定仲裁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如果在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被申请人就相关权益争议又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进行受理改案件的,就算是申请人不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也会根据裁定不予受理的行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一、约定仲裁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吗(一)对此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1、主流观点:法院不应受理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既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排除了法院的主管,那么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此问题有专门规定,第4条: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双方签订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后由仲裁机构裁决的,该约定排斥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主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2、少数观点:不受限
    2022-05-05
    108人看过
  • 法院怎么审查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一、法院怎么审查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当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被申请人提出实体抗辩时,各个法院有较大争议,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应当依职权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只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即应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被申请人的异议不影响法院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关于担保物权并不存在等主张,可以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后通过执行异议的程序解决。该意见的主要理由是,《民法典》新增加的申请变卖、拍卖担保物以实现担保物权的规定,其意义就是便于权利人尽快实现权利,遏制债务人恶意拖欠履行义务的非诚信行为,如果在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担保人、债务人仍可以通过异议的提出而阻却申请程序,那么《民法典》的新规定很可能成为空文,其维护债权人利益、促进债权尽快实现的先进的立法理念也会落空。另一种意见认为,被申请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于限定时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5-06
    429人看过
  • 抵押权人申请担保物权申请材料
    一、抵押权人申请担保物权申请材料申请书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必须提交的材料,是反映当事人诉求的基本载体。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首先应审查的是是否存在担保物权,如果当事人并不享有担保物权,也就不存在实现担保物权的问题了。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已成就的材料实现担保物权应当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成就为前提。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成就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成就,主要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的,除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以外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成就。四、担保物现状说明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目的是让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人民法院了解担保物现状,有利于及时、妥当地审理案件。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这是兜底性的规定,主要是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了查明事实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当事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所提交
    2023-06-08
    182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什么材料
    一、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什么材料1、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2)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3)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4)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二、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时,应当先就顺序在先的债权行使担保物权,只有顺序在先的债权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才能清偿顺序在后的债权。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其次,如果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并进行了法定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
    2023-06-16
    278人看过
  • 未实现追偿权的担保人可就担保合同申请再审吗
    可以。双方串通,隐瞒以贷还贷的事实,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担保人事后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事实是其行使救济的途径,不能以此推定担保人追认了以贷还贷的事实。担保人实现其追偿权应以最终获得执行为标准,如未能实现其追偿权,担保人仍然有权就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担保人是否有权向借款人追债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债。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追偿债务的,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数额为限。如保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超过主债权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不能行使追偿权。二、反担保人是什么反担保人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方。为了保证其偿还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失踪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无法得到有效的还款,设立了担保人的还款权的反担保人,保证了担保人的
    2023-04-02
    52人看过
  • 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查是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非讼程序,依据非讼法理,此类程序无须进行实质审查。人民法院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审查。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查。实质审查虽然有利于法院全面、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公正作出裁判,但该做法不符合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的非讼的属性和原理,忽视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快捷、高效地实现担保物权的立法本意,可能导致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休眠化”。法院对于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审查为形式审查并不意味着法院仅就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而放弃调查核实相关事实的职权,形式审查与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相关的事实并不相互对立。律师补充: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
    2023-05-07
    49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审查后怎样处理
    一、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如何认定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
    2023-06-19
    24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审查哪些内容?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审查。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查。人民法院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人民法院审查后,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二)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三)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担保物权的有效程序1、要明确申请人和管辖法院。申请人是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
    2023-08-14
    208人看过
  • 担保物权申请所需材料一览
    一、担保物权申请所需材料一览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2.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3.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4.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在实践中当然还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有哪些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内容。具体的规定的担保范围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后再确定。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那个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
    2023-10-17
    308人看过
  • 是否需要提供实物来申请专利?
    不需要,专利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以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例如以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或非电子申请方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被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专利需要专利的费用吗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
    2023-07-05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5
      担保物权人应当向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
    •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
      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不是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 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
    •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要怎样写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____)____民特____号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____称,____(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称,____(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
    • 民法典股权能否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股权质押为债务担保的,属于担保物权一种,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实现担保物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三条?【
    •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费一般都多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3
      实现物权担保诉讼不需要缴纳申请费用,如涉及到执行,缴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第七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请费用。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按照执行金额收取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