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和内容具体是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7:14:08 486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容如下:

一、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

三、家暴。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损害赔偿的申请范围是什么

1、离婚损害赔偿申请的范围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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