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身份维权成趋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52:48 325 人看过

每年3月份,有关维权方面的案例都特别多,这并不仅仅是因为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的推行,更多的是人们维权意识开始逐渐增强。而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杀手锏,实名认证措施已经在金融、交通、医疗和互联网等诸多领域开始推行,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的维权已经步入了身份维权的时代,而实名制的推行则是一个先决条件。

交通:

实名购票打击黄牛党

每到春节等节假日,国人的出行难问题就充分地暴露了出来。究其原因,倒卖车票的黄牛党是造成一票难求状况的罪魁之一。而实名购票则可以很好地解决黄牛倒票的问题。

今年春运期间,部分省市区实行了火车票实名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集体采访中,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对火车票实名制制度给予了肯定,认为总体上积极面大于消极面。

将票务信息与旅客身份进行直接绑定,不仅可以避免黄牛票和高价票的出现,也确保旅行的安全。据了解,今年春运期间,试行实名制的火车上未发生恶性治安事件,甚至有疑犯因使用实名制火车票被警方逮捕。

金融:

真实信息保护财产安全

如今,不管是办信用卡,还是在银行开户,提供个人身份证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定,往往还需要个人的工作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等能够确保个人信息真实的内容。这种种规定与措施,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用户的个人财产安全。

去年6月,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曾对外表示,落实账户实名制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防范银行卡风险的关键。不仅是在银行卡领域,在金融行业的其他领域,实名制也得到了广泛的推行。据了解,自去年11月以来,广东、江苏、湖南等多个省份陆续开始实施了车险赔款实名制,旨在遏制与打击骗保行为,既避免了保险公司利益受损,又可以避免消费者多掏保费。

互联网:

虚拟财产维权意识高涨

今天,几乎没有人会否认互联网虚拟财产的价值和重要性。2006年12月14日,被称为中国互联网虚拟财产被盗第一案的5·22案件告破,该团伙盗取QQ号、游戏账号数百万个,涉案金额上百万元。这不仅表明犯罪分子的目光已经盯上了互联网,同时也凸显出虚拟财产维权的重要性。去年8月,美国一位涉案者盗窃了顶级域名P2P.com并成功出售。在类似案件中,实名信息无疑是判别域名持有人、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

近两年域名争议纠纷,累计有434起案件的结果为争议域名从原持有者处裁定转移,其中,有301起案件被投诉人(原域名持有者)注册时提供了不实信息而导致案件缺席审理,域名多被认为恶意注册而被裁定转移。换言之,域名信息不实的仲裁败诉率接近70%。域名信息不实已经成为原持有者域名权益丧失的最大祸根,这种现象必须引起广大域名持有者的高度重视。

在刚刚召开的两会上,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网络实名制是个大方向。而今年一月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也在其公告中指出:域名注册信息作为域名权益转移、变更的权利信息凭证,也是域名持有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和重要依据。

可以说,在互联网虚拟资产日益受到重视和保护的今天,实名制这一确保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正在逐步走入互联网这一虚拟领域中,成为广大网民、站长、投资人和企业的保护者。

医疗:

实名挂号解决看病难问题

2009年,卫生部下发《关于在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在预约挂号时要推广实名制方式。预约挂号实名制的实施,被视为是维护居民医疗利益的重要举措。

在非实名挂号的医院,很容易出现票贩子倒号等现象。如果挂号是匿名的,就会有号贩子或专门的中介组织,通过雇人或贿赂医院获得大量的专家门诊号,然后再以高价销售,极大地侵害了其他患者的权利。

浙江大学附属医院邵逸夫医院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已经有10年多的历史。据了解,预约挂号的患者需要提供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就诊当天患者至服务台填表后,也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才能到相应护士站取号。正是通过这种严格的实名制度,邵逸夫医院有力地打击了号贩子,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今天,维权一词正在频频与人们发生着亲密接触,它已经不仅仅存在于交通、金融和医疗等现实生活领域,更有向网络账号、域名等虚拟财产领域扩散的新趋势。与此同时,如何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穿上护身符则是人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议题。实名制成功实践的经验提供了一个最好的答案,成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对于每个市场的参与者来说,确保自身信息的真实与完整,并不仅仅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责任,更是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手段。消费者身份维权的时代已经到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消费者如何用《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消法》第二章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第一,安全权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
    2023-06-07
    302人看过
  • 八成购房人买楼时被忽悠消费者维权仍处弱势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前虎透露,去年一年,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的关于房屋买卖方面的投诉共计12954件,投诉数量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22%,但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来看,房地产市场仍然问题较多。王前虎介绍,去年房地产行业整体行情先抑后扬,开始一些开发企业由于资金链紧张,会采取一些促销措施,比如降价、特惠等等。当消费者出手订购或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流动性增加,房地产市场的资金逐步充裕,有些企业就背信弃义,比如撕毁合同、变相涨价,或者采取捂盘惜售,甚至采取了多算公摊、降低服务质量、降低精装房的一些装饰装修材料的档次。“消费者反映,有的楼盘给你看的样板间没有问题,但拿到钥匙进了自己家就不一样了,漏水的、漏气的、房门、柜门歪歪扭扭,地板不平等众多的质量问题就出来了,此时找开发商解决问题可就难了。”于是矛盾逐渐激化,有的楼盘甚至出现买房人聚众抗议开发商不讲诚信的事件。焦点网
    2023-06-10
    257人看过
  • 消费者怎么维权,消费者维权投诉流程是什么?
    1、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2、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3、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4、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5、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一、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有什么?(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
    2023-05-07
    153人看过
  • 家居行业呈现理性消费趋势
    (作者/郝青)今年1到8月份,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收到关于家装和家具方面的投诉是1907件,其中830件家具投诉,570件家装材料投诉,还有507件装修工程投诉,与同期相比略有下降。这是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秘书长在2006家居消费焦点问题调查启动论坛上透露的。据了解,近年来,家具、家居行业以十几倍速度增长,去年家具产值更是达到了3400亿元。可以说整个家具建材行业都处在一个高速增长状态。虽然整个行业存在的产品质量、销售服务、装修质量、家装的材料问题等依然存在,但投诉的下降已经说明,消费者的家居消费日趋理性。家居消费投诉问题集中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秘书长表示,投诉案例当中,消费者关心的是质量问题。在装修的时候,合同上签订的是某种品牌的大芯板,但很可能装修公司使用的不是这个档次的产品,家装质量从原材料上就没有得到保障。其次是装修的工期违约问题,这个问题在投诉当中比较多。另外,一些装修工人无
    2023-06-07
    309人看过
  • 消费者起诉维权费用
    财产案件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到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差旅费和误工补贴费,由
    2023-03-29
    69人看过
  • 皮鞋店糊弄消费者消协为消费者维权
    近日,枣庄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因鞋的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据消费者周先生反映:今年6月22日,他在某专卖店购买的一双品牌皮凉鞋,穿后不到五天,皮凉鞋就出现开胶而不能正常穿着。消费者要求店方调换而遭到拒绝。店方拒绝换货的理由是,此双皮凉鞋开胶的程度未达到长5CM、深2CM要求,只能维修别无他路。消费者无法接受店方的这一说法,要求消协出面调解处理。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店方取得联系,消费者购买的皮凉鞋一周内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即使皮凉鞋开胶的程度没有达到所规定的尺寸要求,商家也应当实事求事去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不能以曲解有关规定的说法去糊弄消费者。根据《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质量问题或性能故障,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十五日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除非商家有证据证明是消费者人为损坏,可以不承
    2023-06-07
    419人看过
  • 315维权之消费者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
    2023-05-01
    499人看过
  • 消费者维权的困难
    我国自199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界的重视,但消费者投诉依然呈增长态势,消费者的满意度也没有明显提升。目前,我国消费者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一)权利保护范围不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消费者九项权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销方式的变化,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出现,一些新权利形式已成为法律保护的盲区。比如法律对以消费者个人信息为核心的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就体现出诸多不足。(二)维权手段和效果有限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为消费者提供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和诉讼5种维权手段,但实践中由于商家的强势地位使得和解、调解难以达成一致,或即便达成一致,因和解、调解协议欠缺强制执行力也往往难以执行。而申诉、仲裁和诉讼往往时限较长、程序较多使得消费者望而却步。(三)举证责任和费用负担较重《
    2023-06-07
    197人看过
  • 消费者身份的认定范围
    一、消费者身份的认定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按照此定义可知,我国法律所保护的消费者需要具备如下四个条件:首先,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或者其他目的,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其次,消费者应当是商品或服务的受用者;再次,消费的客体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最后,消费者主要是指个人消费。但是也有例外,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是指消费者个人,实质上就是既包括了消费者个人,也包括了单位或集体,只要是用于生活消费的,都属于消费者范畴。判断某个主体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主要依据在于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目的,即个人消费的目的。而在本案中,原告刘先生在购买之初便是有意寻求支持自己的证据,诱使促销人员的指认,随后寄去索赔信要求双倍赔偿,从其表现来看,其购买行为的目的在于
    2023-06-07
    238人看过
  • 消费者必备的消费维权知识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索赔?答: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二、促销活动中的陷阱有哪些,消费者应注意什么?在市场上较为常见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1、虚构原价:促销前销售600元的商品,在把原价抬高到850元后再打七折,实际上并未让利。是一种较为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2、语义模糊:如买一赠一,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应该是买什么商品赠送什么商品。但经营者却往往是买台电视机赠送一瓶洗发水而已。3、宣传不实: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而打出了全场几折的宣传,但到了柜台前才发现,多数产品不参加活动。4、返券限购:部分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设定许多限制性的条款和
    2023-06-07
    257人看过
  • 房屋适用消费者权益法吗,维护消费者权
    一、房屋适用消费者权益法吗房屋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上是为了保护普通消费者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益,规范的是是普通商品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问题,其适用范围不包括商品房。而且,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适用消法第五十五条,要求退一赔三或者退一罚二;但是商品房买卖中,可以适用《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出卖人存在五种情形造成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可以要求退一赔一,二者法律适用也是大为不同的。二、消费者权益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有哪些?消费者权益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有:1.协商和解。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
    2023-04-11
    479人看过
  • 新消法为网购消费者维权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在上周五获得表决通过,明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从昨日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集参与新消法修订的主要部门、专家学者,对新消法涉及的亮点内容进行连续4天的解读。昨日的第一场会议,聚焦的是最受关注的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新问题。针对网络购物的霸王条款,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界定,作为消费者打心眼里高兴。以后,一些网店卖家再也无理由绑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了。具体来说是新消法明确了三点争议较大的霸王条款。一是商家的拆封不给退不符合规定,不再大行其道了。二是对网络平台明确了连带责任,应主动设立先行赔付制。三是7天退货期遇节假日可后延一天,有权实行无理由退货。作为网络消费者来说,购物拆开验证质量是合理的要求,但商家一句拆封不给退就太霸道了,消法规定只要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完好就有拆封权。此外像淘宝、天猫这样的网络交易平台,除了告知消费者一个真实的卖家信
    2023-06-07
    110人看过
  • 消费者侵害其他消费者权益应该怎么维权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
    2023-04-18
    169人看过
  • 消费者维权协商和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
    2023-05-01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成消费者购房新趋势的原因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8
      近几个月,商业贷款转入公积金贷款的人数明显增多,由于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月供少,成为购房者首选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原因。在首次置业没有公积金或公积金缴存时间不够的购房者,只能选择商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转为公积金贷款。 那么为什么又会在近几个月有大量的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呢?原因不言而喻,当然是国家几次降息政策之后,现在的房价是最适合出手买房的。当大家都为了享受这次最大优惠而出手买房,自然公积金的需
    • 消费者购物前如何维权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购物前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5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
    • 日内趋势策略和日间趋势策略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与商品期货市场的日内趋势交易策略较为相似,国债期货的日内趋势策略,主要也是专注于利用T+0的交易方式,捕捉日内期债合约的短期涨跌机会。像商品期货的R-Breker策略、Dl-Thrst策略等,也都可以大同小异地应用到国债期货的日内趋势策略和相关高频交易中。具体可以参考QtPls公众号12月13日的文章《重磅干货:商品期货市场常见的量化交易策略》。而在日间趋势策略而言,商品期货市场中的均线策略、通道
    •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工作与实施强制措施,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该案例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进行举报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
    • 如何进行消费者维权,收集消费者与自身权益的证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1
      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收集以下证据: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购买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等。 2、反映损害事实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的材料,如损失清单、文件、现场调查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