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申报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7:10:06 263 人看过

1.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合作各方签字、盖章);

2.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合作各方签字、盖章);

3.由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正本各4份);

4.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各1份、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各1份);

5.合作各方协商确定的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原件1份);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书(复印件1份);

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第1联);

8.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

9.涉及环境项目,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

前列文件,除第4项中所列外国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须报送中文本,第2、第3和第5项所列文件可以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相关文章
  • 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程序
    投资: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审批: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登记: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作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023-06-09
    149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我们可以简单抽出两个词,合作和合资,这样一看理解两者的区别就简单多了,合作就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劣势所以要合作互补,而合资就是双方共同出钱了。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1、合资方式不同,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资,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中外双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组织形式不同。合资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用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合资企业中有在
    2024-01-21
    281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申请设立合营企业不予批准的情况有哪些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申请设立合营企业不予批准的情况有哪些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有损中国主权的;(二)违反中国法律的;(三)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四)造成环境污染的;(五)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二、需要的资料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二)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四)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五)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审批机构自接到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二)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三
    2023-06-19
    396人看过
  • 外商投资项目(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批所需材料
    立项审批所需材料☆1、合资(合作)意向书;☆2、项目建议书;☆3、中方投资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的请示;☆4、中方投资者上级主管部门转报审批机构申请立项的请示;5、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发照机关盖章);6、中外方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7、中方投资者提供经营场地使用权的证明;8、外方投资者所在国的合法开业证明;☆9、外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0、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个人投资者需出具银行存款证明书);☆11、因项目设施配套所需涉及的市、区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书;☆12、因项目设立所需涉及的归口部门审核意见书。自区外经委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0日内,区政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决定抄送有关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和章程审批所需材料☆1、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中、外投资者共同订立的企业合同、章程;☆3、中
    2023-06-06
    201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中的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同样适用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阶段的风险控制。除上述风险及控制措施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阶段还有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外国投资者怎样先行收回投资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1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现行收回投资的办法。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现行收回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合作企业合同中必须约定合作企业合同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在此前提下,外国投资者才可能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这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缺一不可。另外
    2023-06-06
    181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三资”企业设立程序
    (凡标注*号的可点击进入,进一步查看其详细信息,这里所指的三资企业设立程序,是指总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请参见审批机关与审批权限*)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合资或合作各方洽谈,签署合资或合作意向协议外商投资者或其委托的中方代理中方办理(下同)申请立项*(所在地市或省计划委员会审批)企业名称登记*(地市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在地市或省计划委员会审批)申报合同、章程与申领批准证书*(所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与核发)企业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市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企业章程与申领批准证书*(所在地市或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与核发)制作企业印鉴(所在地公安局)申请企业代码(省技术监督局)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外汇登记海关登记财政登记三资企业设立程序说明一、审批机关和审批权限在皖兴办外
    2023-06-06
    233人看过
  • 在上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程序和材料
    在上海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国家规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以外,均由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外资委)及其授权的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主管局(以下简称审批机构)审批。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非鼓励类生产性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由市外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後,转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属鼓励类且无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由外资委审批,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2.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外资委负责审批。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如位于浦东新区内,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如位于外高桥保税区内,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部分限制类项目,需经市外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後转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4.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
    2023-06-06
    180人看过
  • 吉林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保护中外各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境内举办的合资、合作企业。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应设专人负责。第四条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数额。合资、合作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数额的,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最迟在6个月内缴清。合资、合作合同规定分期出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其余出资额,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缴清。第五条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缴清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应将验资报告报原合同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验资未获
    2023-06-06
    436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合作企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国合作者的主管部门。合作企业有二个以上中国合作者的,由审查批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一个主管部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作企业的主管部门对合作企业的有关事宜依法进行协调、提供协助。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2023-06-05
    337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鼓励、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立合营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第四条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有损中国主权的;(二)违反中国法律的;(三)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四)造成环境污染的;(五)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第五条在中国法律、法规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合营企业有权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二章设
    2023-06-12
    333人看过
  • 设立中外计算机(硬件)产品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目录(1)总则(2)资本(3)贷款和租赁(4)资本转让(5)董事会(6)经理部门(7)主要业务活动(8)技术转让(9)产品销售(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11)技术培训(12)工厂筹建工作(13)外汇管理及平衡(14)利润(15)财务和审计(16)税收优惠(17)保险(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20)双方的责任(21)审批及注册(22)合营期限(23)不可抗力(24)保密(25)争端(26)文本和通知(27)合同的生效(28)附则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第一章总则1.1合同双方本合同以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签订本合同1.2法定代表和地址法定代表:乙方:_____姓名:_____职称:_____国籍:_____地址:_____甲方:_
    2023-04-23
    497人看过
  • 外资企业申请设立需要什么材料
    一、外资企业申请设立需要什么材料1、外方公证认证原件。2、自然人投资,提供投资者的投资公证和资信用证书。3、外方资信证明原件。外资公司注册所需的材料4、法人简历、1寸免冠照片2张。5、外方投资公司的股东为外国人提供公司护照的副本。外方投资公司的股东提供了中国人的法人身份证副本。6、一套产权(包括正本的租金发票、的租赁合同正本、带有产权公章的业权证明副本、企业住所的营业场所证明了产权人的公章)。7、新成立的外资公司的身份证明副本和所有负责人的译文。其他材料应当由投资者董事长和新成立的外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制作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后签字。二、外资企业登记名称的要求1、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2、企业只准许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3、企业名称应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
    2023-06-06
    493人看过
  •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条件及申报资料
    申请条件①申请人是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②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外资企业设立应申报材料①设区市商务局、开发区或扩权县的请示②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③外资企业章程④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⑤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⑥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政府书面答复⑦进口物资清单⑧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⑨可行性研究报告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推荐的相关文章:有关直销外资企业设立申请条件与材料介绍有关直销外资企业设立申请条件与材料介绍
    2023-06-06
    144人看过
  • 申请设立外资独资企业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一、申请设立外资独资企业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申请设立外资独资企业需要准备申请书、企业章程、投资人的证明文件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法律依据:《外商投资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二、股
    2023-12-03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外商投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不折算成股份,即各方的投资不作价、不计股,中外合作者按何种比例进行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由合作企业合同约定。... 更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商审批程序(中外合资企业设立登记时应提交材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提交下列材料: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合营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 怎样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0
      1、设立合作企业的条件 1、产品出口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2、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2、设立合作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国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 2、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3、办理工商登记。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称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称股权式合资企业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21
      前半句对,后半句就不能对了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经什么不部门成立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28
      合作企业合同是指合作各方为设立合作企业就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书面文件。合作企业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作各方的名称、注册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国籍和住所)。
    • 202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要求和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5
      1、设立条件除了有损国家主权的、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利于国家发展的、破坏环境的及有损中方合作方利益等之情形国家不予批准,其它都属允许范围之内。 2、设立程序提交材料、申请报批3个月——报审后三个月内获知是否通过审核1个月——获批后一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 3、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①外国合营者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