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学生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00:17:05 189 人看过

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是指具有当地户籍,且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的认定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各地资助标准不一样,例如海南省万宁市:

《万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2017年秋季教育补贴工作的通知》

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学前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1400元/生·年。已获得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二)小学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2400元/生·年。

(三)初中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2900元/生·年。

(四)高中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1900元/生·年;

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五)中职教育生活费补助标准3500元/生·年;

一、二年级学生教材费补助标准400元/生·年。已获得扶贫部门组织实施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及残联部门组织实施的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补助生活费,已享受免教材费政策的不再补助教材费。

(六)高等教育学费补助标准2000元/生·年;

生活费补助标准35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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