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受理必备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0:28:12 215 人看过

一、民事案件受理必备条件

民事案件受理必备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立案需要哪些资料

民事立案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主体资格证明;

3.起诉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民事诉讼的大致流程

民事诉讼的流程大致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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