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法院还受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0 07:25:13 201 人看过

一、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法院还受理吗

当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便不再接受相关申请,这是和法院毫无关系的独立决定。

由于雇主方面的问题导致工伤认定时效超出范围的情况,则会引发劳动争议,而这适用于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规定。

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当事人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的有效期有多长

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其有效期限由工伤保险正式生效之日起遵照保险期限至期满时结束。

针对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的有效期限而言,通常为三十个自然日以内;倘若单位未能在此期间之内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申请,那么,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所提出的申请的有效期将设定为一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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