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0:25:50 200 人看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不能从事劳动法规定的禁忌劳动,比如不能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

2、公司对女职工要进行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和哺乳期保护。

不能安排怀孕超过7个月的女工作人员在夜间劳动或者延长8小时外的工作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适用于公务员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是适用公务员的,公务员也是属于劳动者,所以有关女职工保护的法律法规也适用公务员中的女性公务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哺乳期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第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第二,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第三,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第四,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第五,《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第六,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护相关文章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一、女职工怀孕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023-03-23
    83人看过
  •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范围的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女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张和平在参观座谈会时,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并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谈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内容调整时,张平说,《特别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女农民工也包括在内张平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特别增加了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除原国家机关组织、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外,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女职工,包括女外来务工人员相关知识:女职工孕期待遇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减薪、辞退她们,第六条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工
    2023-05-07
    466人看过
  • 哪些用人单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一、个体工商户雇人是不是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就业属于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属于合法用人单位,招聘员工也按其安排工作,接受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动报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条件,属于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二、公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公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是需要签订的,在编教师是属于劳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不是在编岗位,属于临时外聘岗位。1、随着新的《劳动法》的出台,以前的事业单位聘用的员工以及临聘的工作人员也是适用劳动法保护和调整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
    2023-04-10
    192人看过
  • 哪些用人单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一、哪些用人单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二、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从事哪些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包括:(一)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除此之外,单位要注重女职工月经期的保健,宣传普及月经卫生知识。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生理卫生保健制度,并与医务部门联系,定期为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女职
    2023-06-17
    61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2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哪些特别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
    2023-03-08
    93人看过
  • 广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22广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一、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
    2023-03-30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劳动保护
    相关咨询
    • 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0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范围的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张世平在做客某论坛时,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解读,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谈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比,在内容上有哪些调整时,张世平说,特别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覆盖到女农民工
    • 劳动法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范围是?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而制定的。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社会组织的女职工。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范围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