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权
关于债权人会议表决权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内容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一般应有下列内容:
一、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三、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四、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五、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六、讨论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财产的债权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讨论内容应当记明笔录。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登记的债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七、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表决。
以上第五、六、七项议程内容的工作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无法完成的,交由下次债权人会议继续进行。
债权人因故不能出席债权人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可以授权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代表债权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主席(第一次会议结束前,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后,以后债权人会议在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当然,人民法院始终保留召集权和主持权。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员参加列席债权人会议。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有义务回答全体债权人的询问,拒绝列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民事诉讼法对其拘传。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时,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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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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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多长时间表决通过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1、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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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6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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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职责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下列职责: 1、核查债权; 2、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是否允许债务人继续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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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表决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5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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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什么职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会议拥有确认申报债权、通过债务重整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职权。具体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