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吉安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37号)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05)31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一、调整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一)干部管理体制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吉安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吉市组字(2005)2号)规定执行。
(二)行政管理体制
1、县国土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由县人民政府管理。
2、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管理到位的原则,全县以区域为单位设立7个国土资源分局、1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分局、乡(镇)国土资源所为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编制为73名。
(三)财政管理体制
县国土资源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其经费按机构性质列入县财政预算。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国土资源部门的人员、办公及专项经费支出,并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机构编制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以承担行政职能为主的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机构编制管理具体如下:
吉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吉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3名。
吉安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编制18名。
新设吉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8名。
吉安县地产市场管理所,更名为吉安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8名。
吉安县土地资源调查规划队,更名为吉安县国土资源勘查规划测绘室,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8名。
新设吉安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3名。
今后,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调入人员,要严格按编制、按规定,并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同意后,才能办理,不得超出核定的编制总数进入。
二、完善健全土地审批管理体制
(一)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县城所在地敦厚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事先将建设用地的规模、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土地用途分区图等规定内容,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后,再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经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或调整,涉及改变规划规定内容的,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提高透明度,扩大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完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必须依法足额付给农民征地补偿,必须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三)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法律赋予政府调控土地供需的重要手续,必须依法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县工业园区新增建设用地属于农用地的,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法监察
(一)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县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职能,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改善装备,确保执法监察到位。县国土资源局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县国土资源局副科级事业单位,必要时,要听从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调动,对于上级交办的案件必须依法查处并按期上报处理结果。
(二)认真落实执法监察有关制度。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履行职责,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带头依法行政,确保国土资源管理政令畅通。要认真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并予以报告,力争将破坏耕地、滥占土地的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依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在县人民
政府的领导下,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加强对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向行政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移送违法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提高认识。开展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对加强国土资源宏观管理,牢固树立节约资源的观念,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战略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文件精神上来,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落实工作,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监察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支持配合,积极稳妥地完成改革任务。
(三)稳步推进。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做好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确保改革和工作两不误,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交接有序、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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