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8:22:17 349 人看过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5)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6)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7)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8)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例外和限制是什么

第一,检察院的抗诉或自诉人的上诉;

第二,被二审法院依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第三,经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加刑。

前述三种情形不受该原则的限制,可以突破。由此可见,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有条件的不加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诉不加刑相关文章
  • 立案原则是什么?上诉不加刑行不行?
    上诉不加刑是指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案件,或者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二审法院一项特殊原则,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中基本原则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其中有明确的规定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不受前款限制。一、二审法院上诉抗诉手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
    2023-06-25
    106人看过
  • 我国刑法中的类推原则
    类推原则不是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包括:1、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论类推原则与罪刑法定是否相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与法律类推制度是不同层级上的两个概念,从实证主义,刑法的机能以及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定义来看,两者都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法律类推制度必然导致罪刑擅断”,“与法律类推之害相较,宁取罪行法定之害”,“类推解释损害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侵犯国民自由”这几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罪刑法定原则与法律类推制度各有优势与不足,在刑罚适用过程中,应该能够使两者实现优势互补,并最大限度地克服两者的缺陷,从而使刑法的保障机能与保护机能得到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07
    375人看过
  • 在刑事案件中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被告人一方上诉的目的在于申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通过重新审判改变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期望第二审法院通过审理予以减刑或者从轻定罪或者宣告无罪。如果被告一方提出上诉后,第二审法院通过重新审理,加重了被告人的罪名和刑罚,则有违上诉人上诉的初衷,必然增加上诉人在上诉时的思想顾虑;甚至不敢提出上诉,即使明知第一审法院枉法裁判,也可能因惧怕第二审法院也有可能加重刑罚,而放弃这一诉讼权利。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则不受上诉不加刑
    2023-06-11
    349人看过
  • 类推原则是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吗
    类推原则不是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包括:1、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一、精神病人可以在中国杀人吗犯法,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无期徒刑如何假释假释制度属于我国刑事制度中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13年以上,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才可
    2023-03-14
    488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内容和限制有哪些
    1、被告人一方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或者同时有被告人一方的上诉和检察机关抗诉的;2、被告人一方没有提出上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或者同时有被告人一方的上诉和自诉人的上诉的;3、二审法院审理时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查明新的犯罪事实后,应当适用刑罚的。一、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条件1、仅适用于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适用于检察院提出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2、只对二审法院有约束力(管不了其他审级法院)。3、不得加重处罚内容:(1)刑期;(2)刑种;(3)附加刑;(4)刑罚执行方法。二、上诉不加刑原则具体内容1、共同犯罪案件:(1)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2、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罪名不当的:(1)不得加重原判刑罚;(2
    2023-02-27
    337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证据适用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我国刑事证据适用规则有哪些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在法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4、口供补强规则。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具有独立完全的证
    2023-03-02
    468人看过
  • 请教一下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什么意思
    上诉不加刑原则原则,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其含义包括:1、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2、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地189条第2款进行改判时,即使原判量刑畸轻,也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3、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地189条第3款之规定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在事实查明后,如果没有变更原判认定的事实,也不应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同时,二审法院不能借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将仅仅是量刑过轻的案件发回重审,指令一审法院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023-02-28
    146人看过
  • 关于刑事起诉我国实行的是什么原则
    一、关于刑事起诉我国实行的是什么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2023-06-04
    333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刑罚的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被告人一方上诉不加刑的规定的限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管被告人一方是否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依法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核准。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一、判刑后上诉一般是几天有什么影响会加刑吗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上诉期限是十天。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
    2023-03-08
    333人看过
  • 被加刑7年被告喊冤称法院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因涉嫌盗换美金,两名被告被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半,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案件被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重审后二被告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二人反而要多坐六、七年牢,对重审判决两被告当庭表示还要上诉。这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昨天判决的一宗案件。我国现行的《刑法》中规定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那么,上诉后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应该遵守这一原则呢?因此,此案重审判决后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涉嫌盗换美金两万两被告分获三、四年刑期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称,2007年3月24日下午2时许,两名被告人李某某(女、广西人)、方某(女、广东省惠来县人),在广州市某惠州大厦205房,以兑换美元为名,趁被害人不备之机,使用小面额美元394元调换其美元20000元,骗取被害人美元19604元(折合人民币15万多元),得手后携款逃离现场。公诉机关的主要证据为被害人陈述和
    2023-06-11
    376人看过
  • 执行上诉不加刑原则应注意哪些问题?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贯彻执行上诉不加刑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既不能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一罪或者几个罪的刑罚;3.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4.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的案件,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为理由,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更不能直接以量刑过轻为由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5.不得将较轻的罪名改为较重的罪名;6.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
    2023-06-11
    481人看过
  • 对单位犯罪的我国刑法原则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在我国单位犯罪特征是怎样的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4、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
    2023-07-05
    314人看过
  • 我国的原产地规则
    我国《海关法》第四十一条对原产地的规定为:“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按照国家有关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确定。”这一规定说明,我国现行的有关原产地规则是我国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法定依据。(一)我国的原产地规则我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对进口货物设有两种税率,一种是普通税率,一种是优惠税率。按照我国《关税条例》的规定,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我国进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是:(1)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由海关来确定,必要时,海关可以通知进口申报人交验有关外国发证机关发放的原产地证书。(2)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生产或制造国为该货物的原产地。(3)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被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有关货物的原产
    2023-06-12
    418人看过
  • 我国盗窃案件刑罚的判量刑原则
    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何认定盗窃案件的情节特别严重以及如何适用刑罚?(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盗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1、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盗窃数额接近特别巨大并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一般是指,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盗窃银行金库、国家珍贵文物、救灾、救济款物、重要军用物资的;盗窃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妨害生产建设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盗窃他人生活、医疗急需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已挥霍等原因,未能退赃,造成失主重大损失的;破坏性盗窃,后果严重的;引起被害人死
    2023-07-15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 更多>

    #上诉不加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上诉不加刑有何意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一)上诉不加刑,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核心,不仅在一审以前可以行使,而且在二审中仍然可以行使。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目的,是为了申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理由,
    •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什么?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上诉不加刑的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
    •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二、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被告人一方上诉的目的在于申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通
    • 刑法" 上诉不加刑原则" 的意义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9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其含义包括:1。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无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二审判决中原判刑都不能加重,因为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2、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2款进行改判时,即使原判量刑畸轻,也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3、只有被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最新相关信息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9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如下:(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处罚;(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一罪的刑罚;(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原判未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