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资产发[1994]90号
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或办公室:
为推动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促进企业自我约束机构的形成,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开始,加大对企业破产的实施力度,并首先在若干城市进行国有企业破产的试点改革。
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行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一项基本规则,也是明确国家与企业责任,保护债权人和出资人双方利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继续延续的最终措施。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与《破产法》实施相配套的社会环境尚不完善,国有企业破产试点改革难度较大,因此,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此要有充分和全面的认识,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相关的国有资产专职管理工作。为了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现就如何做好企业破产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掌握破产信息。探索建立破产预警制度。《破产法》规定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企业破产的界限。失去偿还债务能力往往是由于长期经营亏损,债务超过资产引起的。因此,各地国资局要及时掌握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数量、负债超过资产的差额、涉及企业职工人数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数量等情况,分析其发展趋势,以及因企业破产而可能在国有资产经营中造成的连锁反映,为政府进行国有企业破产决策提供客观依据。近期内可以清产核资企业为范围,拿出基本数据和分析报告,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改革试点城市应于1995年1月31日以前将分析报告上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债权所涉及的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一是要责成破产企业成立财税保护组,组织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切实予以保护;二是要参与债权债务清理核实;三是要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企业全部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工作,并以评估价作为财产处置变卖的底价;四是要做好破产企业的产权注销登记工作;五是要将土地使用权统一纳入清算资产处置;六是要严格按规定顺序监督破产企业清算收入的分配。
5、充分发挥产权转让中介机构的作用。为破产财产的处置变现提供服务。一是要通过中介机构发布信息,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二是要竭力促使破产企业的整体收购,减少财产的损失,加速资产变卖的速度;三是要通过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督,保证资产买卖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杜绝低价交易和人情交易,防止国有资产在处置过程中的流失。
6、参与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破产企业的职工由各地政府和劳动部门组织安置,其安置费用的来源允许在破产财产变卖收入中优先支付。安置标准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测算,不得超出一般企业职工的正常水平。对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参与和监督,防止使破产工作误入歧途,造成破产有理、破产有利。
7、积极探索减少国有企业破产损失的其他有效途径。一是推动企业收购、兼并,与国有资产重组相结合,探索利用市场机制,通过产权流动方式改革企业经营亏损状况,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的新途径。二是加强和解力度,通过破产和解促使破产企业走出困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发现和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做好有关试点改革组织工作。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
国家在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应当如何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的管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加强企业的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抓好以下六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无形资产的培育和开发。第二个环节:无形资产的运作和经营。第三个环节:无形资产的转化与增值。第四个环节:无形资产的拓展和创新。第五个环节:无形资产的扩散和传播。第六个环节:无形资产的保持与维护。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
-
-
改制后的企业国有资产怎么管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4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国家出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
-
国有资产, 私营企业, 国有资产, 集体资产, 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混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6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了。我国特色之一: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不清。集体企业有国企投资。国企里边有集体编制人员。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95%以上的职工入股建企业,资产应该是明晰的:企业的全部资产是入股职工的集体资产。你企业与厂方、石化局是行政或行业管理关系。资产不能混淆。(水、电、房有租赁合同)! 退股行为是否经过全体股东大会讨论通过?退股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有效?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现行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的资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如何管理所出资企业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和十八条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包括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监事会主席、监事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励约束机制中提出对企业负责人签订业绩合同,据此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其向所出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