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是指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进行审查,对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决定立案审查,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对不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决定不予以受理的行为。
行政复议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其诉求能否得到行政复议的救济,与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行政复议机关的受理审查标准,决定着申请人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救济,同时,也决定是否启动行政复议的监督权。因此,行政复议的受理审查,无论是对行政复议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以与行政复议第三人都具有重大的影响,因为,行政复议申请一旦受理,对行政复议机关以及行政复议当事人均会产生新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并受行政复议法律的约束。
一.对复议申请的审查处理
(1)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除不予受理和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以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2)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
(3)经审查,认为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决不予受理;不予受理裁决必须具有法定理由。
二.申请人不服不予受理的救济途径:
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向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政机关认为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的,应当责令其受理,或者必要时直接受理。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是指复议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审查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后,就有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所做出书面裁断。决定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认为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从而作出否定申请人的指控,肯定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正确的决定。
2.履行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的职责,作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
3.撤销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作出否定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决定。撤销决定适用的情形是: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撤销决定包括全部撤销、部分撤销以及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
4.变更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作出直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决定。变更决定适用的情形与撤销决定适用的情形基本一致。
5.确认违法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确认决定主要适用于不符合采用撤销、履行决定的情形。
6.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赔偿的;二是在决定撤销、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前者是申请人提出赔偿请求,而后者则是申请人没有提出赔偿请求。责令赔偿的决定一般应与上述5种之一一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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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审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1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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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未出复议决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3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另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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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及审查如何进行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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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审查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0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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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涉及实质审查吗,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包括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规章根据其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关于规章的效力问题,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执行”。在立法法颁布实施以前,我国的规章政出多门的情况比较严重,规章的制定和生效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规章之间,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规章的可信度受到损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