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出示物证等应当围绕哪些事实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6:23:01 235 人看过

一、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出示物证等应当围绕哪些事实进行

1、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书证、未出庭证人的证言笔录等应当围绕下列事实进行:

(1)被告人的身份;

(2)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3)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结果,被告人犯罪后的表现等;

(4)犯罪集团或者其他共同犯罪案件中参与犯罪人员的各自地位和应负的责任;

(5)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故意或者过失,行为的动机、目的;

(6)有无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无法定的从重或者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7)犯罪对象、作案工具的主要特征,与犯罪有关的财物的来源、数量以及去向;

(8)被告人全部或者部分否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否认的根据和理由能否成立;

(9)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条

二、公诉人的职责是什么

1、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当事人拒绝出庭应诉,如何进行?
    如果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决定逮捕。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需要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
    2023-07-19
    386人看过
  • 2024公诉人出席速裁程序法庭时是否再讯问被告人
    一、公诉人出席速裁程序法庭时是否再讯问被告人1、一般不再讯问。公诉人出席速裁程序法庭时,可以简要宣读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及量刑建议,一般不再讯问被告人。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四十二条二、庭审中公诉人如何举证第一,突出举证重点。举证的重点内容包括:(1)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中核心事实的证据,比如故意伤害案件中证明伤害程度的证据、盗窃案件中证明盗窃数额的证据。(2)证明被告人犯罪实施阶段的证据。实施犯罪是犯罪过程的中心阶段,是形成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根据的阶段。(3)证明经预测可能成为控辩焦点的事实与情节的证据。如受贿案件中证明被告人主体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证据等。第二,分组进行举证。对于证据量比较大的案件,公诉人可对证据进行分组举证,采取分组举证要注意的问题是:(1)分组要逻辑合理。分组要体现公诉人对证据的合理归纳与组合,对证据组合的逻辑思路要清晰。特
    2023-11-28
    123人看过
  • 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不得什么方式发问
    一、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不得什么方式发问1、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不得采取可能影响陈述或者证言客观真实的诱导性发问以及其他不当发问方式。有上述发问方式的,公诉人可以要求审判长制止。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二条二、询问证人要注意什么问题1、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的地点也可以选择未成年人所熟悉和习惯的场所。这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减少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达到询问的目的。询问聋、哑证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聘请翻译。2、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询问证人必须保证其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言的条件。3、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
    2023-06-14
    471人看过
  • 高法复核死刑案应讯问被告人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3日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报告时说,法律委员会于3月12日上午召开会议,对修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逐条研究了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修改决定草案第五条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有的代表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二、修改决定草案第十八条中规定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排除,还规定了对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的排除条件。有的代表提出,对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还可以补正或者作出解释不妥。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这种情况可限于在收集物证、书证时,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2023-06-11
    194人看过
  • 审查起诉应当讯问诉讼代表人吗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这个规定也适用于单位犯罪。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要讯问诉讼代表人,听取他和委托人的意见。这一方面有利于审核有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有利于让其行使辩护权,有利于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处理,这也是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审查起诉阶段的重要期限规定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进行审查起诉的时限要求是: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
    2023-04-21
    30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主要围绕哪些问题
    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技巧二: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民法典》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离婚诉讼问题二:财产分割问题技巧三: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技巧四: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离婚诉讼问题三:子女抚养问题技巧五: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包括收入,教育程度,家庭环境,住房条件等
    2023-05-06
    151人看过
  • 审查起诉讯问被告人注意什么?
    1、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教师到场,讯问地点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地点进行。2、询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在讯问笔录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业。3、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4、讯问时,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5、记录的工具应当是能够长期保存的书写工具、墨水。一、审查起诉有几种类型?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
    2023-04-11
    8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前应当向当事人进行做出催告吗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
    2023-03-26
    81人看过
  • 法庭调查中讯问被告人应注意的问题
    公诉人在法庭上如何讯问,绝非单纯的技术性问题,它涉及到公诉人的素质、法学理论修养、审讯气质和熟悉案情的程度,还涉及社会知识、临场经验、应变能力等问题。笔者认为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熟悉基本案情,全面掌握证据。公诉人对将要起诉的案件要作认真审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综合分析证据材料,熟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熟悉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证据以及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矛盾点,熟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可能在哪些问题上辩解。在此基础上,才能有的放矢,公诉人才能胸有成竹。当出现被告人翻供等意外情况时,公诉人才能应付自如。(二)讯问要有针对性。法庭调查的全部任务在于核实证据,查清事实,以确定被告人犯罪以及适用何种刑罚。因此公诉人讯问被告人时必须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这一重点,突出本罪的犯罪特征,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笔者通过实践认为讯问被告人一般应围绕下列问题进行讯问:(1
    2023-08-18
    134人看过
  • 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哪里讯问
    一、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哪里讯问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二、讯问时间规定多久讯问时间多久需要根据案件具体判断:1.讯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2.案件特别重要、复杂,需要拘留、逮捕,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可以在场吗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不可以在场,警察、检察官等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时律师不享有在场的权利。《中华人
    2023-06-15
    117人看过
  • 当事人在执行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被执行人能通过提供担保要求暂缓执行吗?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此时应向法院提交保证书,也可以由具有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能力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此时应提交担保书。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如暂缓期间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二、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
    2023-06-08
    70人看过
  • 物业公司应当公示内容有哪些
    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及时更新下列信息,并可以通过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一)物业服务人营业执照,物业服务事项和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等;(二)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以及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四)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情况以及收益收支情况等;(五)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六)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除了法定的公示和报告义务以外,如果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员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其他公示事项和内容,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公示。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答复。物业服务人应当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监督,每年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律师补充:对于物业公司利用原有停车位、人防车位、自设车位开展营利活动而获取收益的,属于小区
    2023-05-06
    71人看过
  • 人民法院接受刑事诉讼证据是否应当出示
    一、人民法院接受刑事诉讼证据是否应当出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在庭审的过程中,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九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二、刑事案件证据怎么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2、有罪证据与无
    2023-04-12
    377人看过
  • 询问被害人、证人也应二人以上进行
    我国刑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但在关于询问证人的相关规定中,对询问被害人、证人,只规定了询问被害人、证人应个别进行,而未规定参与询问的侦查人员人数。这就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争议,询问被害人、证人是否必须由侦查人员两人以上进行?一名侦查人员询问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材料是否有法律效力?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笔者建议在刑诉法修订中明确规定:应由侦查人员两人以上对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理由如下:询问被害人、证人必须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有如下几点好处:1.可以做到有问有记,问记分开,有利于提高询问效率;2.可以互相配合,商量对策,提高询问质量;3.可以互相监督,既可以防止违法乱纪行为发生,也可以防止被害人、证人诬陷。如果一个案件的被害人的陈述材料由于系侦查人员一人取证而无效,被害人其后又死亡或丧失作证能力,
    2023-04-22
    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应避免哪些情况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1
      1、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应当避免的情况包括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不得采用拘禁、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 2、讯问被告人的时候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等。
    •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9
      要根据不同被告人、证人的特点,讲究讯(询)问的方式、方法,注意语言简洁、明了、准确,避免影响被告人供述或者对证人进行诱导性询问以及其他不当讯(询)问。辩护人对被告人或者证人进行诱导性发问可能影响陈述或者证言的客观性的,公诉人应当及时提出意见,提醒审判长予以制止或者合议庭予以注意,对于受诱导或者其他不当询问而导致陈述或者证言不具有客观性的,应当要求审判长对该项陈述或者证言不予采信。
    • 检察院应当讯问被告人的情形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8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刑事案件时,应当讯问被告人。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因此任何刑事案件被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的,人民检察院都应当讯问被告人,未经讯问的,属于程序违法,被告人可以进行投诉。
    • 公司上市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公示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6
      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2、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 人民法院逮捕的被告人,应在多长时间内进行讯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审判人员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