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的产生方式不同。依民法概念而言,商业秘密的取得属于原始取得,基于权利人自身的智力劳动成果,智力劳动成果一经产生即已获得,无须经他人约束;专利权的取得除本身的智力成果的创造,还须依申请获得,即“国务院专利行政
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
2.两种权利的产生条件不同,即是否对于其技术信息予以公开为取得前提。相较于专利权而言,商业秘密的获得是以不公开技术信息为要件的,即对于技术信息的保密是商业秘密产生的最基本条件。对于专利权而言,其垄断性权利的获得是一项社会公众公开其专利,并与社会签订一项特殊的契约,以此获得权利。故是否公开是两种权利产生的最基本不同条件。
3.获得权利主体范围的区别。通览各国专利法,一项发明只授予一项专利权,专利权的取得采取先申请或先发明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其他人以后即使做出相同的发明也不能再取得专利权,也不能自由将其加以使用。而商业秘密权利的获得主体则是没有明确限制的,甚至可以说是竞争性的。只要相互独立的主体之间通过其独立研发、创造或其他的合法手段,取得相同或类似的技术,只要不向外界公布,均可以成为商业秘密权的人。
4.权利的客体范围不同。商业秘密分为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本文所称的商业秘密特指技术信息。而专利权的客体,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没计,均属于技术信息的范畴。即使在技术信息领域之内,能成为专利权客体的范围也比能成为商业秘密权客体的范围要小,如动植物新品种门前在我国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它却可能被当作商业秘密加以保护。此外,专利权的客体只能是完整的技术方案,而商业秘密的客体则更包括未完成的技术方案。
5.商业秘密权和专利权的权利取得要件不同。对于专利权而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法律对于专利权的取得要件有着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一项专利的取得将有诸多的限制。而商业秘密由于是以不公开为要件的自动取得,因此,只要有秘密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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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利与商业秘密:如何界定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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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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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属于商业秘密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商业秘密在我国的民法上,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把“制止不正当竞争”规定在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一个主要部分)范畴。WTO中的TRIPS协议也规定了“未披露信息的保护”。这些都说明,商业秘密在归类上,划分到知识产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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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对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期限有没有限制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6我国《专利法》规定,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业秘密无期限限制,但对企业保密制度要求极为严格,否则难以避免公司核心技术外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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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4如何认定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认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不构成商业秘密。 一是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第二、它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 三是具有商业价值; 第四,权利人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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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属于专利权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 2、而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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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商业秘密如何依法解决?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9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商业秘密应满足不为公众所知的条件(秘密性);其次,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第三,它应具备实用性(实用性);最后,权利人需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来保护这些商业秘密(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