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各种餐饮场所的促销广告又多了起来,可来自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资料显示:不少餐饮广告中用来吸引消费者的优惠只是一个“噱头”,如果冲着优惠去,反而“吃”出烦恼。
曾经连接它们的其他房子都已经拆掉了,而它们却继续坚定地站在繁华的商业大厦面前…
家乐福踩踏事故赔付陷僵局
“鲍鱼”原是豆制品
胡先生日前在松江一家酒店就餐,就餐价格1535元。就餐前,消费者看到店堂横幅广告上写明鲍鱼每只18元,就点了一道鲍鱼,没想到,端上餐桌的竟是素鲍鱼。鲍鱼突然成了豆制品,让消费者哭笑不得。经松江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最后同意免收鲍鱼费,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点评:《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松江区消保委认为,酒店经营者没有执行上述规定:一是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二是在点菜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真实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抵价券”
使用受限
穆先生一家日前到金山石化一家火锅店二楼就餐,点完菜后,拿出该店的“抵价券”与营业员结账。营业员却表示,这张50元的“抵价券”当天到期,现在二楼不能用,只能在底楼大堂使用。消费者听后十分纳闷,因为当初消费时店方明确“在规定期限内凭本券店内使用”,并没讲“抵价券”限于底楼大堂使用。
经区消保委协调,店方认识到擅自改变“抵价券”使用范围的做法是错误的。经营者最后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抵价券”15天的使用时间。
点评:火锅店擅自改变“抵价券”的使用范围,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出尔反尔的说法和做法,是一种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
“毛巾费”变身“餐位费”
近日,金小姐在嘉定一家酒店用餐,餐前要求把酒店提供的毛巾撤下,服务员说毛巾是送的。餐后结账时,金小姐发现对方还是收取了每人2元的毛巾费。服务员解释说,毛巾是免费的,这2元收取的是餐位费。金小姐质疑,店方既已承诺毛巾是赠送的,为什么收银条上显示的还是毛巾费?如要收取餐位费的,也应事先告知。
在消保委的交涉下,酒店最终同意退还相关费用。
点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这一案例中,当消费者表示不需要毛巾时,服务员说是免费赠送的;当消费者发现收取了毛巾费时,又说收的是餐位费,显然是不合理的。至于餐位费,更是一种不明不白的消费,店内没有明确的店堂公告表明在酒店消费要收取餐位费,服务人员也没有向消费者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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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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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制度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30宾馆、饭店、餐馆、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不得将泔水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公共厕所,不得与其它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餐饮单位应当建立泔水收集处理情况台账,记录日产泔水的数量、处理时间、收购(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长期保存备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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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餐饮制售食品自己加工算是三无产品?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4买到三无产品要如何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一般来说,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3倍赔偿,有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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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放鲍鱼场怎么处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9你的问题比较复杂,行政案件执法应有依据,你的利益各方主体不能不考虑.关键在村委会对此片土地的合法权利及在这个位置的土地是否可以来开垦养殖鲍鱼场,如法律未做禁止规定,则你具有合法利益.我的印象里法律未做禁止规定,但不排除有关法规的规定.要看当地林业部门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即使林业处罚有依据,但你的损失我认为也可以要求村委会分担.具体请来电联系0592-8779218或13600940999厦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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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垃圾管理制度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宾馆、饭店、餐馆、食堂等集中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当对餐厨垃圾进行生产登记,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餐厨垃圾进行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集中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定点回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餐厨垃圾集中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