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罪主要表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22:21:34 218 人看过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一、商业贿赂罪怎么样取证

1、注重在初查环节收集证据。

初查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与案件质量的高低,因此要制定精细化的初查方案。一是注重查明案件细节。对案件时间、地点、人物要通过搞准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减少对口供的依赖,力争形成先证后供、以证促供、以供印证的良性循环。二是要注重获取关键物证。要围绕犯罪嫌疑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外围取证,把主要关键性证据固定在初查阶段。三是侦查方案要及时进行调整。要根据案件及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初查方向、对象、重点及措施,避免流失或泛化侦查对象。

2、注重在讯问中获取言词证据。

一是要把握好案件的立案时机。要在受贿人尚无心理准备时,果断立案拘捕,使受贿人与外界隔绝联系,从而取得关键性言辞证据。二是重点突破行贿人心理防线。利用政策攻心和感化教育等方式对行贿人进行思想教育,使行贿人放下思想包袱,从而取得可靠的言辞证据。三是要确保证据的确定性。对行贿人和受贿人就行贿和受贿数额不对等、犯罪时间、场景地点不一致等情况,要反复讯问,取得确实、充分的言辞证据。四是要保证证据的全面性。对嫌疑人在不同阶段、不同场合、面对不同审讯人员所作的不同供述详细做好笔录,形成书面文字或制作录音录像,并将这些资料全面收集、整理、归类、移送。

3、注重做好集中取证和外援取证。

在侦破窝案串案后,要以集中取证的形式快速取证。在取证工作中遇到有的单位或者个人不愿意如实作证的时候,要巧妙寻找外援帮助取证。自侦部门应当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的合作交流。坚决摒弃办案拖拉、战线过长等现象,在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整合侦查资源,依法快侦快判,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出现。

4、注重做好衍生证据的收集。

一对一行受贿案件的直接证据主要依据行贿人的证言和受贿人的供述,而言词证据在证据体系中处于不稳定状态。由于行受贿案件主要证据呈现单一性,要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或行贿人翻证的出现,必须对衍生证据进行收集与固定,要做到及时、全面、深入,真正穷尽每一个间接证据的可利用性,将独立的一对一的行受贿证据发展成为体系完善、相互印证、环环相扣的树状证据体系。

5、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收集证据。

刑诉法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侦查部门需不断加强科技强侦,加快电子取证、手机定位、话单分析及心理测试等装备的应用。应以市级以上单位为依托,以基层单位为基点,构建包括通讯、房产、银行和社保信息等信息集中性技术侦查平台,提升侦查部门的取证能力。

二、商业贿赂罪罪行

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164条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商业贿赂罪主体范围探讨
    [摘要]商业贿赂是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的社会公害。我国惩治商业贿赂的立法体系仍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尤其是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依然不够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对商业贿赂的有效治理。本文针对我国商业贿赂犯罪主体范围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措施。[关键词]商业贿赂罪主体范围缺陷措施一、引言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加上管理法规滞后等原因,商业贿赂行为开始出现并大量滋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的社会公害。我国十分重视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治理,先后制定、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如:1993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1996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均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作了专门规定;此外,我国还在《中华人民
    2023-06-11
    338人看过
  • 贿赂罪有哪些表现类型
    介绍贿赂罪的客观表现有: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介绍贿赂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介绍贿赂罪既遂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法定情形的。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
    2023-06-19
    341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中的回
    一、商业贿赂罪怎么认定1、看行贿方的目的是否是为了经济利益。作为商业贿赂行贿方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既包括现实的经济利益也包括获取交易机会。如果行贿方的目的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是其他利益,就不属于商业贿赂;2、看商业贿赂的行贿主体是不是经营者。如果行贿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为争取项目、资金向上级部门行贿就不是商业贿赂。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3、看行贿是否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虽然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其目的也是为了经济利益,但不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比如经营者为打赢经济官司向审判法官行贿就不构成商业贿赂。二、商业贿赂罪中的回扣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犯罪中的回扣是价外回扣,不包括价内回扣。价内回扣是交易双方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达成购销合意,经营者为维系交易关系,主动设置“扣率”,从己方利润中提取一部分回馈对方或其直接负责人员的款项,属于让利行为。价
    2023-03-17
    456人看过
  • 商业贿赂案件的主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对商业贿赂案件的管辖做出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达到此标准的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主管,不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主管。未达到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商业贿赂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第三条》第3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
    2023-06-07
    213人看过
  • 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如何处罚
    一、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4、主观要件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二、商业贿赂罪如何处罚1、触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4-28
    233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的主观方面表现是如何的?
    介绍贿赂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一、介绍贿赂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二、介绍贿赂罪量刑标准:1、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11
    459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如何界定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
    2023-06-03
    120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一般贿赂的差异体现在哪里?
    商业贿赂与一般贿赂的区别如下:1、不同的行为主体;2、不同的行为对象和目的;3、商业贿赂犯罪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普通贿赂犯罪除商品流通领域外;4、贿赂内容不同,商业贿赂犯罪的贿赂内容包括财产和非财产的其他利益,而普通贿赂犯罪的贿赂内容只有一种。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商业贿赂的主观表现: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
    2023-07-11
    405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会是哪些
    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4、给付或收受实物;5、给予或收受回扣等。6、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14
    68人看过
  • 贿赂罪在刑法中有什么表现
    根据法律规定,刑法对介绍贿赂罪的量刑规定是:行为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是,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行贿量刑标准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6-19
    251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即刑法上的贿赂罪
    商业贿赂行为分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非国家人员行贿罪两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企业或者单位,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位之便,向他人索取金额,而且数目比较庞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非国家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或者是其他工作人员财务行为。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二
    2023-03-09
    373人看过
  • 保险返现属于商业贿赂吗
    保险返现是否属于商业贿赂只是营销的一种方式而已,不至于上升到商业贿赂的位置。就好比,电-信、移-动、联-通都有存话费赠手机。商场购买多少东西以上赠送XXX之类的。不都很正常嘛。银行工作人员卖银行理财保险,保险公司给的提成算商业贿赂吗银行工作人员卖银行理财保险,保险公司给的提不算商业贿赂。银行工作人员卖银行理财保险,属于相关的业务范畴,银行理财保险,顾名思义,是跟银行有关的,跟自己的业务有关联的理财保险。可能是针对自己的理财保险相对应的保护险种,或是一种新型的理财融资方式,其方式上跟商业保险有类似之处。对于保险公司给的提成,是属于正常的工资发放范围,根据业务量的大小,给出相应的报酬,是一种激励员工的方法,属正常的收入范畴。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
    2023-05-04
    424人看过
  • 多少算商业贿赂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补充规定》称,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替代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
    2023-02-25
    90人看过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一、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二、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
    2023-08-01
    4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国际商业贿赂有哪些表现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1
      国际商业贿赂的行为特征包含以下几点(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但不是商业贿赂。(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3)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4)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
    • 想了解一下,对于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9-18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七种: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
    • 新型犯罪贿赂的几种表现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4
      国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创造了很高的利益,这个利益基本上是超过欲购买的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价值。 因为直接拿请托人的现金风险太大,因此利用购物的方法来满足利益的回报,实际上是回避直接受贿带来的心理压力,跨越直接受贿的“鸿沟”,同时也是为反侦查的定式心理作储备,为自己获取利益后选择的退路做准备。
    • 贿赂罪新刑法表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1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条第2款规定,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介绍贿赂人自首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介绍贿赂人作为行贿、受贿双方之间牵线搭桥的人对整个贿赂犯罪的过程了解得十分清楚,在被追诉前主动交
    • 如何理解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8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