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原告是否必须提交答辩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9:10:36 355 人看过

开庭前必须准备答辩状,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准备有,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劳动仲裁答辩书(1)

劳动争议答辩书

答辩人:上海*****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林河**********

你会奉劳仲(2005)办字第86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现答辩人就***与我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一、请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二、请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申请人继续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

1、申请人认为公司在完全没有征询其个人意见的情况下对其工作岗位进行

了单方面的变动,让其从事电动车工作而非汽车技术工作,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实际上答辩人并未对申请人的工作岗位进行变动。

(1)答辩人对每个岗位都实行了定岗定编,并且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情况,设定了岗位分,作为考核员工工资的一个标准。而从申请人正式上岗到目前为止,其岗位职责和岗位分都没有变,所以申请人认为答辩人对其工作岗位单方面进行了变动是不符合事实的。

(2)答辩人认为,申请人是一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工作经验缺乏,根据汽车技术岗位所需要掌握的知识对申请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是有必要的。所以,答辩人计划用半年多的时间对申请人进行各方面的培训,首先是对申请人进行电类空调知识的培训,春节之后再对申请人进行电动车电气技术方面的培训,这些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申请人全面掌握和汽车制造有关的专业知识,而不是向申请人所说的那样,对其工作岗位进行了变动。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三条款规定,答辩人可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征询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或调动,乙方应该服从安排。如果申请人认为对其进行电动车电气技术培训是对其工作岗位的一种单方面的变动而不愿接受的话,申请人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提出来,可见,申请人当时是同意接受这种培训的。现在以此为借口只是为了达到单方面毁约的目的而已。

2、申请人说自己已经于4月11日正式向单位递交了辞职书,但答辩人至今仍未受理的仲裁理由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事实上,申请人从来都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答辩人提出过辞职的申请。从月日开始,申请人在未向有关人员请假的情况下,一直没来上班,有关人

员也未能联系上其本人,在4月11日下午,申请人只是以事假为由向有关人员请假9天,事假过后也没有按时到公司上班。现在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其目的也只是为了逃避其单方面违约的责任。

3、申请人以答辩人经常拖欠员工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不可否认,答辩人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及时发放工资的事情是出现过的,但答辩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是事先和工会组织进行协调并征得工会同意的情况下才做出延迟发放的决定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这种延迟发放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而申请人2月份和3月份工资没有领取完全是由于其自己长期矿工不来领取的原因引起的,并非答辩人的过错,因此申请人以这种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于法无据的。

二、申请人要求补发2005年2月和3月份的工资共2500元及生活补助费共420元的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申请人在受聘期间,无视答辩人的规章制度,经常矿工,导致答辩人的相关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给答辩人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根据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应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所以,申请人的的2月份和3月份的应发工资扣减相应的经济处罚后,实际应得工资并没有2500元。

生活补助是答辩人给那些正常上班的员工享受的一项福利制度。申请人并没有依照公司制度正常上班,不符合享受该福利的条件,显然提出补偿420元的生活补助的要求也是没有道理的。

三、答辩人要求申请人继续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规定,若甲方(答辩人)为乙方(申请人)提供了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特殊待遇之一的,则乙方(申请人)应为甲方(答辩人)工作满相应的服务期。劳动合同第三十一条第3款规定,甲方(答辩人)为乙方(申请人)办理个人或家庭成员户口落户手续的。第四十条规定,若乙方(申请人)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应一次性向甲方(答辩人)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据此,答辩人要求申请人继续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上所述,请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申请人的申诉请求,支持答辩人的合理要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上海**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2005年5月27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答辩相关文章
  • 开庭原告必须到场吗
    不是必须。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本人必须到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可不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即可。如果原告本人无法到场的,只要其代理人到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原告和原告的代理人都无故不到场的话,就视为自动撤诉了。一、现在提出离婚,女方可以不出席开庭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起诉离婚不去当事人可以吗立案、调解时可以不到场,包括领取开庭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均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但开庭时必须到庭,不到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
    2023-03-02
    186人看过
  • 开庭原告必须到场么
    不是必须。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本人必须到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可不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即可。如果原告本人无法到场的,只要其代理人到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原告和原告的代理人都无故不到场的话,就视为自动撤诉了。一、离婚不上庭怎么办您想问的是诉讼离婚是否需要亲自去开庭,如果夫妻一方开庭不去有什么影响吧?首先,选择诉讼离婚的原告方一般会积极参加庭审活动。由于离婚诉讼涉及到夫妻身份关系,即使原告方委托了律师,开庭时原告仍应当亲自到庭。否则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被告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原被告感情状况如何,是否有感情基础,除了原被告自己外,包括代理律师在内的第三人是无法完全知晓的。代理律师所掌握的情况大量来自于一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无法对真正情况作全面的了解,如果没有原告本人的陈述,代理人根本无法就具体事实来陈述和发言,那么案件事实也就很
    2023-04-12
    227人看过
  • 离婚原告是否必须出庭?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出具委托书以后,本人可以不用参加法庭的庭审活动。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愿的情况下,仍需要出庭。确定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作了必须到庭的特殊安排,这是因为人身权利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尤其是婚姻关系,如果本人不参加法庭审理,法官往往无法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办离婚诉讼中原告是必须出庭的。但如果原告能够提供正当理由,且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可以不出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等情况下,以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
    2023-07-01
    245人看过
  • 是否可在开庭时提交二审答辩状?
    二审答辩状可以开庭时提交。答辩状按时交的用处是:1、首先,会给法官一种被告积极应对诉讼,重视自己权益维护,尊重法院工作要求并配合工作要求的感觉,在心理认知上并不会将被告放到非常不利的结果;2、其次,通过提前提交答辩状给法官,法官可以及时结合双方的证据,起诉状及答辩状,及时的找到案件争议的焦点,在诉讼过程中更科学的引导诉讼的进行,容易让案件事实调查的更轻松,更清楚;3、最后,答辩状的提交,如果一份很好的答辩状,能从法律,理性上引起法官的重视,认为案件的争议如答辩所表达的状态,那么内心会倾向于支持被告的理由,花更多心思审查原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为的是尽可能的平衡案件的公平。二审答辩状交给谁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
    2023-07-04
    400人看过
  • 是否必须在15天内提交答辩状到法院?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不按法律规定递交答辩状的,并不影响法院审理,所以不交也没有什么影响。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不交答辩状法院能继续审理案件吗根据民诉法第113条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答辩状范本答辩人:***,男,51岁,汉族,住***镇小学。被答辩人:***县***小学。法人代表:***任校长职务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谈不上合同纠纷,答辩人现住房是2013年从该校教师岳文昌名下转让而来,未曾与被答辩人签订什么
    2023-07-05
    344人看过
  • 开庭传票是否必须向原告、被告本人送达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原告、被告本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可以交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收件人、委托代理人签收后,如果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或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时,应当将开庭传票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如本人不在,可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签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开庭传票。一、起诉电话号码是多少用手机通知你被起诉了的电话绝对不是法院的电话,不要上当;法院一般会用邮寄的方式送达书面传票,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
    2023-03-19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仲裁答辩是企业或个人就对方提出的劳动仲裁指控通过提供证据、解释相关规定和政策、强调个人或公司的付出和努力,以及参考相关案例,得出的答辩意见和辩护理由。... 更多>

    #劳动仲裁答辩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开庭原告必须写答辩状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不是。被告可以写答辩状,也可以不写。如果写,要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天内写好提交法院。也可以不写,不写答辩状时,自己要根据起诉状副本想好开庭时如何抗辩对方的请求、反驳对方的证据。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
    • ~被告答辩状必须提交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2
      劳动仲裁答辩状被告庭审后提交,没有违反司法程序。劳动仲裁开庭前,被申请人应当在归定的时间内向仲裁庭提出答辩状,但是,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开庭,在开庭后的庭审中,被申请人是有权提出答辩意见的,在这个时候,被申请人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答辩状宣读,宣读后提交给仲裁员应该是可以的。
    • 被告提起抗诉原告必须写答辩状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9
      被告需要在接到诉状副本15天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庭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
    • 原告被告必须写答辩状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9
      被告需要在接到诉状副本15天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庭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
    • 答辩状是否必须交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答辩状可以交,也可以不交,不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