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缺陷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21:23:09 438 人看过

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

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

(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

(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3)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确,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

(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5)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

(6)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

(7)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打官司时损失无法计算,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8)忽视管辖法院,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9)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存在争议。

一、哪些情况不宜采用口头合同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民法典》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网友: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口头协议有效。

民事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口头形式,第二种则是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例外情形:当法律明确约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形式的,若当事人只作出口头表达,未签订要式的书面合同的,视为未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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