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判决不服要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4:20:42 453 人看过

一、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二、类别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3类:

非讼事件: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法院审理这类事件的目的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利害关系人(不是原告)的请求而开始;法院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包括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认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件解决人的身份关系问题,涉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殊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行政法律关系事件:包括对选民名单错误提出的申诉案件,对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提出的申诉案件,向公民追索税款和其他欠款的申诉案件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除以上3类外,从诉讼理论上说,还应当包括破产程序。但很多国家另设破产法,作为独立的法律,破产程序不再列入特别程序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第一审程序相关文章
  • 特别程序特别在哪里
    两审终审制
    一、特别程序特别在哪里1、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其目的不是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冲突,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权利状态的有无或公民是否享有某种资格,能否行使某种权利。法院在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通知利害关系人可另行起诉。2、启动特别程序的当事人比较特殊。特别程序可基于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与普通程序具有明显的区别,在普通诉讼程序中,起诉的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提起诉讼,不能做符合条件的原告。3、审判组织特殊。与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组织相比,根据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较为特别。例如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其他案件,必须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由独任制
    2023-06-08
    427人看过
  • 代位诉讼审判程序的特别要求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并且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如果债务人已经行使了权利,即使不尽如意,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5、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股东代位诉讼(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先找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任何一个股东
    2023-07-11
    147人看过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程序
    本文列举了公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制定或修改公司重要决策、选举或更换董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修改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股权结构、修改公司债务结构、修改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下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管理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方面有明确要求。2.制定或修改公司重要决策:这些决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选举或更换董事:董事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举或更换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其聘用或解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修改公司名称:公
    2023-09-04
    246人看过
  •  不服再审判决?诉讼程序如何继续?
    该段内容讲述了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不服判决后的上诉权利。如果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对再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提出上诉。但如果再审案件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就没有办法了,法律程序已经走完了。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仍然认为原生效判决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对再审判决不服的话,您可以提出上诉。如果再审案件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就没有办法了,法律程序已经走完了。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仍然认为原生效判决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素 材 : 再 审 申 请 被 驳 回 后 , 还 可 以 向 谁 寻 求 帮 助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再审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应
    2023-09-04
    118人看过
  • 什么是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适用于哪些案件
    特别程序指的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适用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分类1、非讼事件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法院审理这类事件的目的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利害关系人(不是原告)的请求而开始;法院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2、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包括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认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件解决人的身份关系问题,涉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殊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
    2023-07-29
    46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法院判决怎么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承担什么责任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公司法人的处理:公司法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将其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对于法人采取强制措施。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2023-07-06
    52人看过
  • 特别程序案件怎么管辖
    民事行为能力
    特别程序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一条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023-06-13
    472人看过
  • 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别程序的是当场决定程序吗?
    一、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别程序的是当场决定程序吗?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别程序的就是当场决定程序;行政许可决定不需要当场作出,但是有些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当场作出。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八十二条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二、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
    2023-04-18
    361人看过
  • 不服裁定与不服判决怎么区分
    一、不服裁定与不服判决怎么区分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怎么办?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上诉和申诉。第一种是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是指当事人(除被害人外)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上诉是法定诉讼权利的表现形式,有权提起上诉的人一经依法提起上诉,就必然引起二审法院对该案的重新审理。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独立提起上诉的人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
    2023-06-03
    313人看过
  •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程序是特别程序吗
    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不适用于特别程序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
    2023-03-28
    452人看过
  • 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有哪些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怎么办?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上诉和申诉。第一种是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是指当事人(除被害人外)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上诉是法定诉讼权利的表现形式,有权提起上诉的人一经依法提起上诉,就必然引起二审法院对该案的重新审理。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独立提起上诉的人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
    2023-04-13
    384人看过
  • 不服房屋拆迁裁决怎么处理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裁决作出前死亡,当事人对裁决确定的主体有异议的,如何处理?答: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应当由同住人协商一致或出租人指定重新确定承租人。公房承租人在裁决作出前死亡的,房地局未根据同住人的协商一致,或未依出租人对能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人的认可,确定被裁决人,且被裁决主体的确定明显不当的,应以被裁决主体不适格为由,判决撤销被诉房屋拆迁裁决。房屋所有人或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并与拆迁人达成协议,房屋使用人或同住人起诉要求房地局作出房屋拆迁裁决的,如何处理?答:根据《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公房承租人
    2023-02-26
    144人看过
  • 特别程序判刑记录的格式
    1、特别程序量刑笔录格式量刑笔录时间:××××年××月××日××时间××至××时间××分地点:××××××人民法院××号旁听人数:××人法官:。。。(指明职位和姓名)书记:×××诉讼各方和其他参与者:。。。(注明诉讼程序的状态和名称)书记员:全体起立法官:(×××××)……民事×…。如果没有(指明当事人和诉讼原因),判决如下:。。。(说明判决结果)如果您对本判决不满意,您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或代表的人数提交副本,并向××××人民法院上诉(判决准予离婚的,应当说明:)判决生效前,双方不得再婚(以下无正文)原告(签名或盖章)被告(签名或盖章)第三方(签名或盖章)法官(签名)书记员(签名)[description]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表,供人民法院定期公布判决记录使用。判决笔录应当写明判决结果。
    2023-05-07
    399人看过
  • 特别自首怎么处理?
    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68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处罚自首犯罪的原则和基本的出发点。自首犯中犯罪较轻的,对犯罪人从宽的幅度是可以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自首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自首后加强认罪认罚可以减刑吗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主动投案怎么处罚会从轻处罚。《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
    2023-03-12
    49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异议成... 更多>

    • 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后,一审终审不服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05
      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完全否定仲裁裁决效力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该裁定提出异议。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
    • 不服判决数额上诉的审理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不服行政复议机关判决案件的处理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2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 对判决不服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5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2.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
    • 抗诉判决不服,我还要走什么法律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6
      如果你是被告人的,可以依情况上诉或申诉。如果你是被害人,那只能再申请检察院抗诉了。